办件信息
办件状态:处理完毕
办件编号: | JACT-JCXWZLY2025060700001 | 提交时间: | 2025-06-07 |
问题属地: | 泾川县医保局 | 建议类型: | 医疗 |
留言标题: | 异地医保报销 | ||
留言内容: | 泾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已经在甘肃医保局网上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异地门诊就医费用能报销吗❓具体报销起付线和比例是多少 | ||
留言附件: | 无附件 |
答复信息
答复部门: | 泾川县医保局 | 答复日期: | 2025-06-10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吴女士,您好! 您在门户网站的留言已收悉。根据甘肃省平凉市现行医保政策,现就您咨询的“异地门诊就医费用报销”问题答复如下: 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且申办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10种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员在就医地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 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职工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是政策范围内费用的85%,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是政策范围内费用的70%;若您办理的慢性病没在这10种跨省直报的慢特病范围内,请携带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发票,费用清单,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复印件回参保地报销,职工在泾川县人民医院或者泾川县中医医院报销,居民在户籍地卫生院报销;若您没有慢特病,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是政策范围内费用70%,年度封顶线100元。城镇职工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统筹基金按相关比例报销,起付线200元;门诊谈判药品,报销比例是70%,年度封顶线5万元。 如有疑问,请工作日致电县医保中心:0933-3341022。 泾川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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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