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件信息
办件状态:处理完毕
办件编号: | JACT-JCXWZLY2023102300001 | 提交时间: | 2023-10-23 |
问题属地: | 泾川县医保局 | 建议类型: | 医疗 |
留言标题: | 在甘肃缴纳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以后,户口跨省转出,社保关系未转出,住院后医药费可以回甘肃报销吗? | ||
留言内容: | 在甘肃缴纳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以后,户口跨省转出,社保关系未转出,住院后医药费可以回甘肃报销吗? | ||
留言附件: | 无附件 |
答复信息
答复部门: | 泾川县医保局 | 答复日期: | 2023-10-25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在甘肃缴纳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以后,户口跨省转出,社保关系未转出,住院后费用可以回甘肃报销吗?现答复如下: 如您正常缴纳泾川县城乡居民2023年度医保费用且未做暂停申报,您将从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正常享受泾川县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医保待遇享受和户籍转出无关系,享受待遇期间所产生的住院费用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报销。由于您长期在外地居住,您可以自主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出院后就可以在当地医院直接结算。现将线上异地就医备案操作流程一并发给您。(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选择为自己备案或为他人备案→选择参保险种城镇职工→选择参保地甘肃省省本级→就医地→备案类型→开始备案-→阅读告知书→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备案。)
咨询电话:0933-3341022 感谢您对泾川医保的关注与支持!
泾川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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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