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
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平发改价格〔2021〕287号
各充电设施经营企业:
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 》、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服务〔2014〕1453号)和《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16〕259号)等政策规定,结合我市近两年试行情况,确定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按充电电度收取,每千瓦时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为0.60元(不含电费)。
二、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三、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峰谷平各时段充电电价和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平发改收费〔2019〕246号、平发改价格〔2020〕191号、平发改价格〔2020〕191号、平发改价格〔2021〕60号文同时废止。执行期内国家、省上出现新的政策时按新政策执行,此文件自动废止。
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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