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进行时】静宁县开展城市更新行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一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静宁县城市更新行动集中整治违法违规建筑实施方案》,3月2日上午,静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法对北环路锦湖宾馆楼顶西面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性拆除,拆除面积193.28平方米。
据了解,该违法建筑为钢结构房屋,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县自然资源局认定属于违法建筑。
近一段时期,静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单位部门持续加大城区违法建设治理力度,依照职责行使城市规划区域内集中行政处罚权,在城区共拆除涉违(危)建筑25处3200平方米,其中受理规划管理部门移送违法建设案件9处,清理临时搭建简易棚75处1900平方米,清理乱搭乱挂、户外广告牌匾1577块2370平方米,积极配合棚户区改造,参与集中拆除12次,面积约2400平方米。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杜绝增量、减少存量、长效控制、违建清零为目标,持续加大城区及周边的拆违治乱力度,4月底前完成城区户外广告牌匾整治扫尾工作。同时,将对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院内插建、屋顶加建、楼体立面外挂,城市街道两侧违规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处罚的坚决处罚。(作者:司磊 编辑:武小娟 审核:戴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