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跃进时期平凉的地名
建国初期随着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平凉依照1951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规定,对个别旧政府命名的反动地名和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地名进行了更改。但在1958年8月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中,人民公社的名称多数被命以带有“革命”、“跃进”色彩的名称。如平凉市将今四十里铺、白水、花所等4乡合并后名“红旗公社”,索罗乡13社并为“红星公社”,草峰、什字3乡合并后名“火箭公社”,寨河、白庙2乡合并后名“高峰公社”,安国、青龙、西阳3乡合并后名“东风公社”,麻武等2乡合并后名“幸福公社”,大寨等2乡合并后为“先锋公社”,潘岭乡15社并为“卫星公社”。泾川县将13乡合并为6个公社后,分别命名为星火(今城关)、红星(太平)、红旗(今高平,后改和平),超英(荔堡),卫星(玉都),泾丰(王村)。灵台县将19个乡合并为11个公社后,分别命名为红旗(中台)、东风(邵寨),前进(独店),七一(西屯)、卫星(什字)、红星(上良)、五星(朝那)、团结(梁原)、跃进(龙门)、新光(新集)、先锋(百里)。庄浪县南湖公社亦改称“卫星公社”。许多生产大队也被命名为“红旗”,“跃进”等名称,多数生产小队则以“一、二、三……”序号命名。1961年,随着社队规模调整,多数恢复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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