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民政局党组学习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安排部署地名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进一步做好全市地名工作,5月12日,市民政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分管领导对《条例》进行了解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宏林同志就全市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要增强对《地名管理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学习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是保持地名工作正确发展方向,推动地名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健全地名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地名管理职责,提升地名工作管理能力和地名公服务水平的需要,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等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二是要深入抓好《地名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是地名管理30多年的实践经验总结,是今后地名管理工作的重要法规依据,在地名管理工作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按照省民政厅部署要求,市县(市、区)要早计划早部署,将新修订的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纳入今年宣传工作重点,尽快制定宣传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推进。在宣传内容上以“学习《地名管理条例》讲好平凉地名故事”为主线,调动全社会了解、关注、热爱地名工作。在宣传方式上要灵活多样,既有多媒体途径、又有实地集中宣传报道等手段。三是要明确工作职责。要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地名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协同其它部门共同做好地名的命名、更名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使用及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尽快推动在县(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指导、督促、监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落实。四是要加强区划地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市县民政部门要及早落实今年学习培训任务,尽快熟悉掌握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新的《地名管理条例》相关政策规定,尽快查找分析当前与《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不相符的情况,列出贯彻落实计划并逐步加以规范,推进全市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 (撰稿:亢生龙 审核:卢丛夫 责任编辑:刘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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