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审计局开展投资审计转型发展情况调查
近期,根据省审计厅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要求,平凉市审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投资审计转型发展情况调查,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全面推动投资审计转型发展。
一是牢固树立依法审计意识,进一步明确审计权力界限。厘清建设单位的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监督责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程招标、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等管理活动,依法独立实施审计监督,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同时,严格要求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坚持审计职权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方式法定、审计标准法定、审计保障法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独立开展审计监督,规范资料获取、账户查询、延伸审计、审计取证、审计处理等行为,防范审计风险。
二是政策宣传和法规制定相结合,全面转变投资审计理念。一方面,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引导相关政府部门、建设单位扭转“凡投必审”、“以审代结”形成的惯性思维,逐步规范投资审计转型工作。另一方面,联合相关部门,对市、县两级出台的与《审计法》规定相悖的投资审计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如直接规定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或强制规定招标文件、合同必须约定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结算依据的情况,或违背合同双方真实意愿、变相强制要求“以审代结”的条款,通过废止和修订这些法规,为逐步规范完善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提供制度依据。
三是强化项目计划管理,科学合理安排投资审计项目。平时加强与发改、建设等部门沟通协作,通过充分摸底调研,摸清重大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规模数量,建立和完善投资审计项目库,随时掌握全市项目建设动态;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确保质量”的原则,统筹考虑审计资源不足和政府安排临时性项目的情况,科学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和购买服务费用预算,强化项目的计划性,提高审计的针对性,避免再次出现“凡投必审”的情况,确保审计质量。
(撰稿:王磊;审核:成勇;编辑:柳灵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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