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5月6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局召开2022年第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法一刻”专题学习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内容,同时传达学习了近期省、市扫黑除恶有关会议精神。
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俊红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和重大意义。《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对维护国家安全、经济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是对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将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法律的实质要义,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二要立足自然资源主责主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自然资源部门是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四个重点行业部门之一,法律规定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建立起预防犯罪和治理长效机制,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开展常态化行业乱象整治。我们要在工作学习中熟练掌握运用法律条文,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健全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控体系,防止自然资源行业领域黑恶势力的滋生。三要以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为抓手,推进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走细。要不断加强法规学习、线索摸排、转办的核查及台账建立汇总等日常工作,履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坚持“抓早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时刻保持对“沙霸”“矿霸”等的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最大限度的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撰稿:杨艳 审核:李军 责任编辑: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