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意见》深化劳动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
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劳动者权益保障有关部署要求,更好维护全市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近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协作配合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围绕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妇女和未成年劳动者合法权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劳动者休息权、农民工劳动报酬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明确了公益保护的范围。
《意见》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发挥各部门工作职能和专业优势,构建“人社+工会+法院+检察”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格局,“抓溯源、治根本,抓前端、治未病”,推动劳动公益救济从事后向事前转变,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意见》强调,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总工会、人社局对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和案件,依照各自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的劳动争议和矛盾纠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总工会、人社局要做好各自环节的化解息诉工作,同时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共同参与,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意见》提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总工会、人社局要加强联系沟通,建立联络会商、线索移送、协作调查、联合调研等劳动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各协作部门确定联络机构和联络人员,轮流召集联席会议,通报情况、解决问题、部署工作。各协作单位在办案中发现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线索,应及时移送人民检察院,并为公益诉讼环节的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的认定和有效运用提供支持,必要时开展联合调查,对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进行联合回访。加强个案剖析和类案研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同时提出,各部门要持续加大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公益诉讼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广大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意识,并联合发布典型案例、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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