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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新政优化公积金使用

  • 时间:2023-12-20 10:41
  • 来源:平凉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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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赵晓燕)12月19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资金压力,有效解决缴存职工购买改善性住房申请贷款利率上浮、换房门槛高等急难愁盼问题,日前,五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和优化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贷”两项政策,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平凉范围内缴存职工购买平凉市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认购书)后,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在结清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经核查家庭成员在购房地无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金额和贷款利率;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在结清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经核查家庭成员在购房地有一套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金额和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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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新政优化公积金使用
时间:2023-12-20 10:41

(记者赵晓燕)12月19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资金压力,有效解决缴存职工购买改善性住房申请贷款利率上浮、换房门槛高等急难愁盼问题,日前,五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和优化住房公积金“认房不认贷”两项政策,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平凉范围内缴存职工购买平凉市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认购书)后,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在结清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经核查家庭成员在购房地无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金额和贷款利率;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在结清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经核查家庭成员在购房地有一套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金额和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