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从严从实从快开展边督边改工作
12月11日,记者获悉,连日来,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和下沉督察指出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严从实从快推进边督边改。
先后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进会议等,研究工作措施,部署工作任务。市委主要领导先后25次对边督边改工作作出批示,2次深入现场调研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砂石企业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对集中力量攻坚落实边督边改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2次深入县(市、区)和部门,实地督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围绕推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市委各常委、市政府各副市长深入各自分管领域开展实地调研和情况摸排,直面群众诉求,督促问题整改。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等责任主体一把手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清问题,查明责任,制定措施,推动边督边改。
针对交办的群众举报、调阅资料关注重点和下沉督察指出问题,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深入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部署开展群众举报办理攻坚清零、水资源管理乱象集中整治、非煤矿山生态修复绿色改造、煤泥煤矸石综合利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管理、生态环境质量年度目标冲刺、“两高”项目专项整治、历次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生态环保责任落实9个方面专项行动,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督边改。
制定平凉市《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办理工作的通知》《关于高度重视提高效率规范做好群众举报件办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同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群众举报问题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建立群众举报件分解转办、调查办理、资料审核、现场核查、验收销号、信息公开、分析通报的闭环工作机制,实行责任县(市、区)和行业部门“双交办”,明确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督导单位和验收单位,对重点问题逐件跟踪督办,按日调度,严格审核把关上报资料和办理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快办快结快答复、立查立改立见效,对重点难点问题分类处理、精准施策,努力实现“最多访一次”。至目前,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57个举报件办结6个,阶段办结16个,其余35个正在积极办理;共责令整改3件,立案处罚1件,问责1件2人,约谈1件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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