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琦在全市实施《平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座谈会上强调
全面贯彻实施《条例》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平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曼艺)11月13日,全市实施《平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座谈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琦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玉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林主持会议。副市长张拴会参会并讲话。
马琦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条例》中规定的职责,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再上新台阶。要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城市功能品质,为促进全市文明行为养成、推动创城深入开展提供坚实支撑。要认真学习掌握《条例》中所规定的禁止行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和水平。要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积极发挥好群众力量,努力形成文明城市创建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马琦强调,要将《条例》的宣传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要健全完善听取和审议《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推动《条例》落地生根、见行见效。要把《条例》宣传实施作为联系群众、开展活动、提出建议的重要内容,身体力行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要将《条例》实施情况列入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确保《条例》行得通、真管用。要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监管、社会参与的创城工作大格局,努力提升《条例》贯彻实施成效。要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得到全面落实。
张拴会强调,要对照《条例》规定生成任务清单,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条例》规定,全面加强顽疾治理和薄弱环节整改,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形成层层担当、人人尽责、事事落地的生动局面。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黄雪山参加会议。
(撰稿:杨曼艺 编辑:姚志强 审核:刘英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