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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新闻发布会

  • 时间:2024-03-21 11:20
  • 来源:平凉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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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平凉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市为满足缴存人需求,实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认房不认贷”两项惠民新政,优化调整了部分提取、贷款的相关政策,帮助购房困难群体减轻了住房压力,提振了新市民、青年人稳业安居的信心。为主动适应人口、就业形势和房地产市场的深刻变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调研论证、系统调试和合法性审查,于3月11日向市五届五次管委会提交了《平凉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平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实行缴存补贴办法(试行)》,经管委会审议同意:4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法》规定,平凉市辖区内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从事社会服务行业等三类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公积金的资金由本人承担,属缴存人个人所有;缴存基数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月平均收入由本人申报;缴存比例在10%-24%之间自由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除按国家规定计息、与单位缴存人员享有同等使用权益外,对缴存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按缴存人月缴存额的3%兑付缴存补贴。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跟踪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能力,主动扛起稳就业、稳增长和推进共同富裕的责任担当,将惠民政策落细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记者 孙娅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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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4-03-21 11:20

3月20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平凉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市为满足缴存人需求,实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认房不认贷”两项惠民新政,优化调整了部分提取、贷款的相关政策,帮助购房困难群体减轻了住房压力,提振了新市民、青年人稳业安居的信心。为主动适应人口、就业形势和房地产市场的深刻变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调研论证、系统调试和合法性审查,于3月11日向市五届五次管委会提交了《平凉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平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实行缴存补贴办法(试行)》,经管委会审议同意:4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办法》规定,平凉市辖区内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从事社会服务行业等三类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公积金的资金由本人承担,属缴存人个人所有;缴存基数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月平均收入由本人申报;缴存比例在10%-24%之间自由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除按国家规定计息、与单位缴存人员享有同等使用权益外,对缴存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按缴存人月缴存额的3%兑付缴存补贴。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跟踪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能力,主动扛起稳就业、稳增长和推进共同富裕的责任担当,将惠民政策落细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记者 孙娅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