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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会“呼吸”才宜居

  • 时间:2024-03-16 19:54
  • 来源:平凉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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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吕娅莉

在传统建设模式下,城市中的地表多被钢筋混凝土的房屋建筑和不透水的路面所覆盖。当遇到大雨或者暴雨时,城市只能依靠管渠、泵站等设施向外排水,使地下水难以得到及时补给,破坏了城市水生态系统的平衡,并易形成内涝。

“把城市建设得像海绵体一样,下雨时吸水,缺水时就把吸收的水再吐出来”,这是对海绵城市的形象比喻。2022年,平凉市成功入选25个“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要求至2024年末,平凉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达10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达43%,雨水资源化利用量每年达25万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1%;城市建成区31个海绵排水分区中16个实现达标,达标面积由26.74%提高至55%以上,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85%以上。

连日来,记者在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城市活力公园、凤凰尚境小区、天通路道路、南环路道路等多条道路实地探访时看到,这些道路的便道全部采用了透水砖铺设,这是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铺设这种透水砖后,可使雨水迅速渗入地下,便道上几乎不会出现积水。”凤凰尚境小区售房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这只是我市海绵城市建设中的一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建立海绵城市“1+6+2”管理与技术协同架构,成立一个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平行工作组,构建“服务中心+咨询团队”双技术保障体系。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平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领导小组,下设以不同部门牵头负责的“一办五组”,坚持把海绵城市要求落实到规划设计、工作方案和制度建设中。坚持高位推动,颁布《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设考核管理办法》《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5项管理办法。制定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督查考核、竣工验收、运行维护、投融资等细则文件60余项,逐步形成“全方位保障、全过程覆盖、全流程监管、全要素支撑、全社会参与”的五大推进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管控、法规制度、技术标准体系,邀请国家级海绵城市专家现场指导培训,高标准完成国家部委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注重督查考核,创新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快速高效推进。去年,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73项、建成111项,新建改造海绵型道路24条27.76公里,建成带状海绵公园11万平方米、健身步道19公里,打造典型项目36个,平凉市及3个项目分别入选“中国海绵城市十年成就展”城市典范案例和项目典范案例,在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座谈会上交流经验。

海绵城市是一种建设理念,不是一个简单的工程。在建设中,统筹生态治理和城市建设,统筹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水防涝,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建设思路,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从区域流域、城市、设施、社区四个层级系统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打造“会呼吸”的城市。

今年,我市将严格落实“周检查、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机制,强化海绵设施工程质量监管,严把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关口,健全海绵城市建设长效机制和管控制度,为示范城市高效、规范、有序推进提供制度保障。对接争取到位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2.15亿元,实施海绵城市项目113项,完成投资11亿元,完工率达到96%。加快平凉海绵城市智慧管控平台建设,在中心城区科学布局监测点位,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智能化。总结海绵城市典型经验,建成集中连片区6个,培育典型项目25个以上,为黄土地区、河谷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参考的建设模式。扎实做好年度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国、省评估达到B级以上,中心城区内涝积水区段、黑臭水体100%消除,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达到43%,雨水资源化利用达到25万吨/年,海绵城市达标面积达到55%以上,公众满意度大于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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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会“呼吸”才宜居
时间:2024-03-16 19:54

平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吕娅莉

在传统建设模式下,城市中的地表多被钢筋混凝土的房屋建筑和不透水的路面所覆盖。当遇到大雨或者暴雨时,城市只能依靠管渠、泵站等设施向外排水,使地下水难以得到及时补给,破坏了城市水生态系统的平衡,并易形成内涝。

“把城市建设得像海绵体一样,下雨时吸水,缺水时就把吸收的水再吐出来”,这是对海绵城市的形象比喻。2022年,平凉市成功入选25个“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要求至2024年末,平凉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达10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达43%,雨水资源化利用量每年达25万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1%;城市建成区31个海绵排水分区中16个实现达标,达标面积由26.74%提高至55%以上,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85%以上。

连日来,记者在平凉市体育运动公园、城市活力公园、凤凰尚境小区、天通路道路、南环路道路等多条道路实地探访时看到,这些道路的便道全部采用了透水砖铺设,这是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铺设这种透水砖后,可使雨水迅速渗入地下,便道上几乎不会出现积水。”凤凰尚境小区售房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这只是我市海绵城市建设中的一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建立海绵城市“1+6+2”管理与技术协同架构,成立一个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平行工作组,构建“服务中心+咨询团队”双技术保障体系。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平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领导小组,下设以不同部门牵头负责的“一办五组”,坚持把海绵城市要求落实到规划设计、工作方案和制度建设中。坚持高位推动,颁布《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中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设考核管理办法》《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5项管理办法。制定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督查考核、竣工验收、运行维护、投融资等细则文件60余项,逐步形成“全方位保障、全过程覆盖、全流程监管、全要素支撑、全社会参与”的五大推进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管控、法规制度、技术标准体系,邀请国家级海绵城市专家现场指导培训,高标准完成国家部委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注重督查考核,创新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快速高效推进。去年,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173项、建成111项,新建改造海绵型道路24条27.76公里,建成带状海绵公园11万平方米、健身步道19公里,打造典型项目36个,平凉市及3个项目分别入选“中国海绵城市十年成就展”城市典范案例和项目典范案例,在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座谈会上交流经验。

海绵城市是一种建设理念,不是一个简单的工程。在建设中,统筹生态治理和城市建设,统筹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水防涝,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建设思路,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从区域流域、城市、设施、社区四个层级系统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打造“会呼吸”的城市。

今年,我市将严格落实“周检查、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机制,强化海绵设施工程质量监管,严把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关口,健全海绵城市建设长效机制和管控制度,为示范城市高效、规范、有序推进提供制度保障。对接争取到位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2.15亿元,实施海绵城市项目113项,完成投资11亿元,完工率达到96%。加快平凉海绵城市智慧管控平台建设,在中心城区科学布局监测点位,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智能化。总结海绵城市典型经验,建成集中连片区6个,培育典型项目25个以上,为黄土地区、河谷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参考的建设模式。扎实做好年度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国、省评估达到B级以上,中心城区内涝积水区段、黑臭水体100%消除,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达到43%,雨水资源化利用达到25万吨/年,海绵城市达标面积达到55%以上,公众满意度大于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