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加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紧盯资金监管各个环节,以强化资金缴存管理、规范资金监管流程、严格审核资金拨付、完善资金应急管理为抓手,保证资金“留在项目、用于项目”,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我市出台《平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预售资金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实行政府监管、专款专存、专款专用,严禁开发企业挪用预售资金。并积极推动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与预售资金监管形成闭环,在网签备案环节对预售资金进入监管账户情况进行逐套审核,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额进入监管账户。
此外,针对中心城区重点房地产项目,市、区住建部门联审联批,确保资金拨付符合监管规定,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进度节点拨付资金。针对市场销售不畅,预售资金有限、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监管部门科学研判、精准分析确定预售资金留存比例,确保有限资金优先用于农民工工资、建筑材料、设备及施工进度款等必要支出,不断守护购房权益和市场稳定。(记者孙娅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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