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住宅小区物业企业履职清单
近日,市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平凉市住宅小区物业企业履职清单》。
《清单》明确了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的一般物业服务,包括综合服务、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和维修养护、装饰装修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环境维护、绿化养护等六大类141项物业服务事项。物业服务企业需依照《清单》规定的基本服务内容及标准,结合物业服务项目(小区)的实际情况,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相关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工作。业主可以通过《清单》了解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基本事项,保障了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助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推动营造和谐的小区环境,提升业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切实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进一步引导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保证物业服务项目公开透明,确保物业服务“阳光”规范运行,维护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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