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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 时间:2022-12-19 17:25
  • 来源: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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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凉市地方立法条例》有关规定和市人大2022年立法工作安排,经过前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市住建局会同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项目起草小组成员单位研究起草了《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月18日。在此期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工作日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住建局(李晓欢:0933-8217256,18393732626);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041621840@qq.com;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平凉市崆峒区南环路470号(市住建局机关307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反馈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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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2-12-19 17:25

根据《平凉市地方立法条例》有关规定和市人大2022年立法工作安排,经过前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市住建局会同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项目起草小组成员单位研究起草了《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月18日。在此期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工作日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住建局(李晓欢:0933-8217256,18393732626);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041621840@qq.com;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平凉市崆峒区南环路470号(市住建局机关307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反馈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平凉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

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