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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平凉正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单位、个人)欠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催缴公告

  • 时间:2023-12-12 11:06
  • 来源:平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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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平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市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平编委发〔2022〕69号)、中共平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人民防空有关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平编委发〔2023〕26号)文件,平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权由平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承继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甘肃省物价局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防办 甘肃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价服务(2002〕193号)《甘肃省物价局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防办 甘肃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甘价服务(2004)181号)相关规定,经本机关查实:下列企业(单位或个人)在平凉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未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也未全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我单位已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追缴工作,向相关企业(单位、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分别送达易地建设费核算通知,现对欠费情况再次予以催告如下:

1.平凉正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平凉市委党校棚户区改造工程,未修建防空地下室1856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104258.83元。

2.平凉市明信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明信时代广场商住楼项目,未修建建防空地下室1567.66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359575元。

3.平凉市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锦绣天成商住小区项目,未修建防空地下室4765.16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5657068.75元。

4.平凉友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西门缘商住楼项目,未修建防空地下室1353.6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435440元。

5.平凉市崆峒区泾世隆商贸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3#、4#住宅楼项目,未修建防空地下室157.3122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80909.03元。

6.王忠义、王君开发建设的北小巷王忠义商业楼项目,未修建防空地下室80.0418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90052.25元。

7.平凉市丰润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及周少宾开发建设的崆峒区商住楼和星安住宅小区2#商住楼项目,未修建建防空地下室257.4468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26065.2元。

8.平凉永泰红木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平凉永泰红木家具综合楼项目,未修建防空地下室150.396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87995元。

9.平凉市崆峒区中医院开发建设的住院楼、住院楼附属工程、医院门诊楼、市红十字老年病医院托老项目,未修建防空地下室4171.0365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5213795.63元。

10.平凉城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世纪金鼎商业步行街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3331平方米,人防专业设备安装不全,未达到人防工程使用功能,主管部门多次催办,限期整改,但该项目至今未完成整改工作,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4163750元。

11.平凉宏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望康家园1#-8#住宅楼、南门综合楼项目,未修建防空地下室1674.78686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045511.82元。

现限令上述民用建筑企业、单位或个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前往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或政务大厅办税服务窗口申报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若逾期不缴纳,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平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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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平凉正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单位、个人)欠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催缴公告
时间:2023-12-12 11:06

根据中共平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市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平编委发〔2022〕69号)、中共平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人民防空有关机构、职责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平编委发〔2023〕26号)文件,平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权由平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承继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甘肃省物价局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防办 甘肃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价服务(2002〕193号)《甘肃省物价局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防办 甘肃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甘价服务(2004)181号)相关规定,经本机关查实:下列企业(单位或个人)在平凉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未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也未全额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我单位已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追缴工作,向相关企业(单位、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分别送达易地建设费核算通知,现对欠费情况再次予以催告如下:

1.平凉正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平凉市委党校棚户区改造工程,未修建防空地下室1856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104258.83元。

2.平凉市明信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明信时代广场商住楼项目,未修建建防空地下室1567.66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359575元。

3.平凉市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锦绣天成商住小区项目,未修建防空地下室4765.16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5657068.75元。

4.平凉友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西门缘商住楼项目,未修建防空地下室1353.6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435440元。

5.平凉市崆峒区泾世隆商贸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3#、4#住宅楼项目,未修建防空地下室157.3122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80909.03元。

6.王忠义、王君开发建设的北小巷王忠义商业楼项目,未修建防空地下室80.0418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90052.25元。

7.平凉市丰润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及周少宾开发建设的崆峒区商住楼和星安住宅小区2#商住楼项目,未修建建防空地下室257.4468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26065.2元。

8.平凉永泰红木家具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平凉永泰红木家具综合楼项目,未修建防空地下室150.396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87995元。

9.平凉市崆峒区中医院开发建设的住院楼、住院楼附属工程、医院门诊楼、市红十字老年病医院托老项目,未修建防空地下室4171.0365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5213795.63元。

10.平凉城建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世纪金鼎商业步行街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3331平方米,人防专业设备安装不全,未达到人防工程使用功能,主管部门多次催办,限期整改,但该项目至今未完成整改工作,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4163750元。

11.平凉宏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望康家园1#-8#住宅楼、南门综合楼项目,未修建防空地下室1674.78686平方米,按照相关规定须补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045511.82元。

现限令上述民用建筑企业、单位或个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前往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或政务大厅办税服务窗口申报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若逾期不缴纳,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平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