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平凉金斑马商贸有限公司 :
本单位依法向你单位调查涉嫌拖欠劳动者报酬一案,2024年7月16日通过公告向你公司依法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区人社劳监处告字〔2024〕第3号),你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现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特以公告方式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平凉市区政务服务中心0914室
联系电话:0933-8221528
特此公告。
附件: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区人社劳监处字〔2024〕第4号).pdf
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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