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平凉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在平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政务服务事项“一平台一网一门一窗”“集成办”,根据《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22〕49号)中“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全进’的原则,统一纳入各级政务大厅进行集中办理;不能集中统一办理的,要推行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要求,平凉市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对《平凉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平凉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4年版)》,现予公布,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平凉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等需要调整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情形,将进行动态调整。清单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严禁“体外循环”“明进暗不进”现象发生。
附件:平凉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4年版).xls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