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大人民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静宁县人民法院雷大人民法庭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静宁县是享誉全国的“中国苹果之乡”,苹果是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金果果”,关系千家万户的钱袋子,更是静宁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产业。近年来随着静宁苹果贸易量不断增大、苹果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围绕苹果产业的经济类纠纷也随之越来越多。雷大人民法庭在静宁县人民法院党组的领导下,紧盯“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职能定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将法律服务送进到了田间地头、村户农家,延伸到了静宁苹果、平凉红牛、特色蔬菜等产业链,助推乡村振兴、服务基层治理。特别是设立的全省首个苹果产业巡回法庭,审理涉苹果产业案件600余件,切实解决一批关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问题,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苹果法庭”。“苹果法庭”先后被法治日报、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甘肃法制报、平凉日报等中央、省市级媒体关注采访报道,“苹果产业巡回法庭”的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典型案例,2022年9月被甘肃省高院评为“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先进人民法庭”,2023年5月被甘肃省高院、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始终以党建引领正确方向,雷大人民法庭坚持把“支部建在庭上”,积极推进以“合议庭+临时党小组”机制为核心的“党建+”工作模式全覆盖,不断擦亮司法工作党建特色品牌,力促党建与各项工作互促共融。对内集中司法供给链,“苹果法庭”集中管辖涉及苹果种植、贮藏、营销、包装、物流等案件,从种苹果到果品深加工、从果园土地流转到专业合作社分红,为苹果产业全链条保驾护航;成立专业法官会议,统一涉苹果产业案件裁判尺度,为产业链发展壮大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对外延长司法服务链,建立“法企对接”机制,编制《企业常见风险防范问答手册》,帮助企业预防法律风险、依法诚信经营。针对果农普遍关心的如“怎样签订苹果购销合同?”“果商不付苹果款咋办?”等问题,深入开展以案说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发送《苹果买卖合同样板》资料,广受果农欢迎和好评。
巡回审理是“苹果法庭”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苹果法庭”为农忙当事人设置“午间法庭”,为路途遥远当事人设置“车载法庭”,为在节假日回乡的农民工设置“假日法庭”;针对山区交通不便、老年群体难以使用智能手机的现实,“苹果法庭”工作人员坚持用两腿跋涉、翻山越岭,到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家中提供立案、调解、法律咨询、案款发放等服务,确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苹果法庭”背着国徽深入田间地头,一年当中巡回审判200余场次,将庭审变为乡亲们喜闻乐见的法治公开课,起到巡回审理一案、普法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果园开庭”成为苹果之乡亮丽司法风景线。当地涉苹果买卖案件,果农打官司时大多无书面合同等证据,“苹果法庭”没有简单地因证据不足而“一判了之”,法官主动走访果商、中介机构、种植大户等,采取“坐炕头、蹲地头”方式实地调研、实地取证,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群众向上向善、诚实守信。
把司法链融入产业链,雷大人民法庭在辖区乡村设立法官工作室,及时化解“果商运输车辆被堵”“果农集体上访”“果品企业劳动争议”等一大批矛盾纠纷,切实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乡镇设立涉苹果产业诉前调解中心,对标的额小、事实清楚的苹果买卖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暂缓立案、先行调解,一半以上涉苹果产业案件实现“案未立、事已了”。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涉苹果产业案件,引入行业协会与法庭联合调解;对其他类型案件,邀请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乡贤对当事人进行“一对一”个性化调解,70%以上诉讼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为乡村振兴深耕厚植和谐友善的法治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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