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县区动态 > 静宁

静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 时间:2024-12-04 09:37
  • 来源:静宁县融媒体中心
  • 字体: [ ] [ ] [ ]
  • 收藏
  • 分享:

12月3日,静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重要文章精神和水土保持“一章一条例”,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静宁县2022年一般债券结余资金调整安排意见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列十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部分市五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等内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静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静宁县2022年一般债券结余资金调整安排意见的报告和县人大财经委员会有关审查报告;专题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列十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部分市五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审议有关议题,并对以上三项专题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案,拟决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斌作了供职发言;随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任命杨宏为静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斌为静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议决定杨宏为静宁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随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平主持会议,副主任杨飞、雷旺盛、王升斌、孔昌军,县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华等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靳智德,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建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历、县监察委及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出席22人,符合法定人数。


(作者:李童晖   编辑:武小娟   审核:胡文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静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
时间:2024-12-04 09:37

12月3日,静宁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重要文章精神和水土保持“一章一条例”,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静宁县2022年一般债券结余资金调整安排意见的报告,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列十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部分市五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等内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静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静宁县2022年一般债券结余资金调整安排意见的报告和县人大财经委员会有关审查报告;专题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列十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部分市五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审议有关议题,并对以上三项专题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还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案,拟决定任命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斌作了供职发言;随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任命杨宏为静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马斌为静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议决定杨宏为静宁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随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平主持会议,副主任杨飞、雷旺盛、王升斌、孔昌军,县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华等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靳智德,县人民法院院长徐建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历、县监察委及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出席22人,符合法定人数。


(作者:李童晖   编辑:武小娟   审核:胡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