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5月1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军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柏林、边小蓉、王立平和19名委员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杨鹏亮,县人民法院院长黄正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柳小勤列席会议。
会议开展了安全生产法专题辅导;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分别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审查并批准了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议修订了《灵台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办法》,任命了58名人民陪审员。
会议强调,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坚决扛牢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推动构建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格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全方位高密度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靠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要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坚持科学理财、依法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增强就业培训实效,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要着力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制度机制,加强设施建设与管理,提升服务供给水平,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县法院要持续发挥司法专业优势,扎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诉源治理能力和水平。
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邀请2名公民旁听会议。
供稿:县人大办 编辑:徐娜 责任编辑:曹红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