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兵役优待补助金发放到位
为了扶持和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甘肃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兵役优待补助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1〕211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对2016年秋、冬季退伍的94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2015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67元的2倍即47534元的标准,通过“财政统管,银行代发”的方式发放,目前,兵役优待省级补助金2646.56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这些资金的足额到位确保了退役士兵的切身利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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