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委开展全省第九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第一批“红石榴”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示范单位市级初验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积极融入“陇东陇南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区”联创共建,扎实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10月19日-20日,市民宗委组织力量深入各县(市、区)对拟推荐全省第九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第一批“红石榴”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示范单位开展了市级初验工作。
初验考评小组先后深入崆峒区东关街道兴合庄社区、中街街道新民中路社区、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寨回族乡等37个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红石榴”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并现场进行了点评。
初验考评小组认为,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能够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不断丰富载体、创新方法、拓宽途径,“八进”示范典型各有特色,宣传教育氛围浓厚,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落实有力,切实让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落到了实处,探索出了在散杂居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新路径。
初验考评小组指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措施,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载体,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工作落实。要突出“融”的导向。找准创建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推动创建工作同党的建设、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等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实现同频共振、共同提升。要发挥“领”的作用。持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和“三项计划”示范典型培育,充分挖掘培树对象的特点优势,利用各类典型行业优势,深化“石榴籽”宣传教育工程,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典型,兴起比学赶超的创建热潮。要做好“拓”的文章。在抓好创建工作规范动作的基础上,拓展创建领域,创新载体平台,推动创建工作增点、延链、扩面。要坚持“严”的标准。对照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测评指标,紧盯宣传氛围营造、档案资料归类、示范典型打造等关键环节,对创建工作来一次“回头看”,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初验考评小组还对部分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了调研。
(撰稿:马明博;审核:高亮;责任编辑:罗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