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陇南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学习交流活动(第一期)开班
3月26日上午,“陇东陇南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学习交流活动(第一期)在平凉市开班。此次活动由平凉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联合主办,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提升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水平和抓基层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推动民族宗教事业高质量发展。来自天水市、庆阳市、陇南市部分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在启动仪式上,平凉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委主任冯建君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举办本次交流学习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务实之举,是做好片区民族宗教工作的现实之需,参加培训的学员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此次学习交流活动取得实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举办这次交流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把准主线方向,学通弄懂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政策。把全面系统深入学习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政策作为开展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基本保障,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确保贯彻落实不打折、不变形、不走样。三是珍惜学习机会,始终保持优良的学风和扎实的作风。要通过相互学习、交流互动以达到学思用结合、知信行统一、学以致用的目的。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圆满完成学习交流任务。
此次学习交流活动为期三天,内容涵盖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解读、工作经验交流研讨、现场观摩学习等环节。活动将邀请省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刘诚和省委统战部处室负责同志、省社会主义学院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为学员们提供高水平的理论指导。
“陇东陇南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学习交流活动(第一期)的举办,标志着“陇东陇南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区”联创共建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通过学习交流,分享经验、取长补短,将进一步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为全力推动陇东陇南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撰稿:罗惠文 编辑:罗惠文 审核:刘广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