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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 时间:2024-05-30 22:37
  • 来源:平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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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不断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日常监管和动态清理工作,探索完善备案审查管理方式,助力法治平凉建设提质增效。

立足职能定位,在创新制度体系上打基础

平凉市坚持从制度层面夯实工作基础,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平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试行)》《合法性审查(核)要点指引(试行)》等,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效期、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细化文件制定、审查、备案、评估、清理等要素,逐级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确保文件制发主体合法、程序合规。

突出动态管理,在实施科学管理上促提升

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建立评估清理长效机制,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持续推进“实时管理、动态调整”的清理工作,及时对涉及新出台法律、法规以及与国家政策调整内容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或修改。同时扎实推进每三年一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制度,做到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有效保障政令畅通和法治统一。

聚焦评估质效,在提升司法服务上见成效

加强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文件“立、改、废”的重要依据。对有效期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由实施部门评估后提出清理意见,明确继续施行、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经市司法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时效性。 

撰稿:李文成 李   娟

校对:李   娟

审核:李玉龙

编辑:潘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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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时间:2024-05-30 22:37

平凉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不断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日常监管和动态清理工作,探索完善备案审查管理方式,助力法治平凉建设提质增效。

立足职能定位,在创新制度体系上打基础

平凉市坚持从制度层面夯实工作基础,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平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试行)》《合法性审查(核)要点指引(试行)》等,持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效期、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细化文件制定、审查、备案、评估、清理等要素,逐级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确保文件制发主体合法、程序合规。

突出动态管理,在实施科学管理上促提升

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建立评估清理长效机制,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持续推进“实时管理、动态调整”的清理工作,及时对涉及新出台法律、法规以及与国家政策调整内容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或修改。同时扎实推进每三年一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制度,做到全面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有效保障政令畅通和法治统一。

聚焦评估质效,在提升司法服务上见成效

加强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文件“立、改、废”的重要依据。对有效期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由实施部门评估后提出清理意见,明确继续施行、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经市司法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时效性。 

撰稿:李文成 李   娟

校对:李   娟

审核:李玉龙

编辑:潘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