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司法局参加《平凉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8月28日上午,平凉市召开《平凉市地方立法条例(修正)》(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鹏应邀参加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提问:市司法局作为法治建设的牵头部门,如何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
刘鹏:《条例》是我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更好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又一部重大成果,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指导性。学习、宣传、普及《条例》的基本内容是贯彻实施好《条例》的前提,我们将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牵头作用,积极推进《条例》的广泛宣传。一是抓好安排部署。将《条例》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列入普法与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的重要内容,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强大合力。二是明确任务分工。督促全市相关职能部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压实责任单位的普法职责,坚持做到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三是加强宣传覆盖。以市、县、乡、村四级普法平台为载体,积极利用“报、网、端、微、屏”一体化新媒体普法矩阵和全媒体传播体系,线上线下密切配合,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和社会知晓面。
平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提问:市司法局在加快政府规章制定工作方面有哪些考虑和措施?
刘鹏:《条例》对政府规章的制定进行了专章安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建立立法项目征集论证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多渠道广泛征集立法项目,组织行政机关、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立法协商和立法项目可行性、必要性的研究论证,高质量编制年度立法项目和计划,推动立法项目优质高效完成。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聚焦“三区一城市”建设,紧盯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规章制度建设,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创新立法审查举措。搭建立法智库平台,汇聚各方立法资源,发挥各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特长,实现优势互补,对疑难复杂问题通过专题研究、广泛论证、集体审议后,客观审慎的出具审核意见。
撰稿:刘璟 校对:景璟 审核: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