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生态环境局以会带训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质量
为提高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提升非现场监管执法效能,4月18日平凉市生态环境局举办全市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各县(市、区)分局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4年全市一季度自动监测数据传输情况,讲解了生态环境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演示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企业端)数据标记操作,研判分析当前数据标记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排污单位对其排污口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进行确认和标记,是落实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的具体体现,也是环保部门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的必然要求,各分局要不折不扣督促排污单位做好数据标记工作,切实提高自动监测数据传输工作。一要熟练掌握数据标记规则。认真学习贯彻生态环境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熟练运用数据标记系统,及时对企业工况和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状态进行确认,对上传的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审核;二要加强自动监测数据巡检调度。不断增强排污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坚持自动监测数据日巡检工作,提醒督促排污单位核实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情况,确保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稳定,污染物达标排放。三要从严环境执法监管。压紧压实自动监测数据传输工作责任,对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虚假开展自动监测数据标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市生态环境信息监控中心供稿 撰稿:朱瑞祥 审核:朱耀强 责编:朱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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