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1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录入工作顺利完成
2015年全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录入工作,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的共同努力下,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服务观念,创新服务方式,现已顺利完成录入工作。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审核录入2015年全市符合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共有58辆,应得到国家补贴资金97.9万元,其中:中型载货车13辆,每辆车补贴标准为1.3万元,发放资金16.9万元;重型载货车45辆,每辆车补贴标准为1.8万元,发放资金81万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是国家通过加快老旧汽车报废,达到鼓励发展国产汽车,同时促进老旧新车更换,加快淘汰对环境污染严重的高排放车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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