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迅速部署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 时间:2023-05-22 15:25
  • 来源:平凉市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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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守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近日,平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题制定印发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在全市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从5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精准执法、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整治范围是在覆盖全市工贸行业的基础上,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生产企业,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特别是蔬菜腌制,皮革、毛皮加工,造纸和印染,干酪素生产,白酒酿造,食用醋生产等有限空间作业的轻工企业,以及企业电气焊、用电、登高等特种作业,外包(委)作业等,要求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列举的64项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细化了企业层面、各监管部门层面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目标任务。要求各相关企业专门研究部署,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做好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加强外包外租作业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严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全面对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措施进行检查评估,从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方面主动防范事故。安排各监管部门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抓好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要求的宣贯解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体系,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聚焦重点精准严格执法,按专项行动总体要求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为确保全市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力有效进行,本次专项行动突出强调专家服务、“一案双罚”、责任倒查、投诉举报、宣传教育等几项工作措施。要求各相关企业、有关部门聘请行业内专家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精准度。对经自查整改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法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并跟踪整改到位。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县(市、区)、部门进行约谈通报,着力解决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畅通各级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对自查走过场、隐患拒整改、执法不严格反面典型的曝光和警示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积极参与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

撰稿:王鹏帅

审核:王宏宇

编辑:蒋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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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迅速部署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时间:2023-05-22 15:2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守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近日,平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专题制定印发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在全市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从5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精准执法、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整治范围是在覆盖全市工贸行业的基础上,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生产企业,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特别是蔬菜腌制,皮革、毛皮加工,造纸和印染,干酪素生产,白酒酿造,食用醋生产等有限空间作业的轻工企业,以及企业电气焊、用电、登高等特种作业,外包(委)作业等,要求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列举的64项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细化了企业层面、各监管部门层面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目标任务。要求各相关企业专门研究部署,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做好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加强外包外租作业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严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全面对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措施进行检查评估,从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方面主动防范事故。安排各监管部门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抓好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要求的宣贯解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体系,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聚焦重点精准严格执法,按专项行动总体要求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为确保全市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力有效进行,本次专项行动突出强调专家服务、“一案双罚”、责任倒查、投诉举报、宣传教育等几项工作措施。要求各相关企业、有关部门聘请行业内专家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精准度。对经自查整改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法对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并跟踪整改到位。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县(市、区)、部门进行约谈通报,着力解决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畅通各级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对自查走过场、隐患拒整改、执法不严格反面典型的曝光和警示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积极参与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

撰稿:王鹏帅

审核:王宏宇

编辑:蒋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