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开展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
为全面提升我市物业服务水平,着力破解部分住宅小区环境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无人管理等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市物业管理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平凉市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
一是推进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无物业小区(含单位自管小区),在街道办事处(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指导下,充分征求业主意见,选择优质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或引进国有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
二是推行业委会(物管会)自管。对不具备市场化运作条件的住宅小区,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指导组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以自管形式,做好保洁、保绿、保安、公共设施设备维护保养等物业管理工作。
三是实行社区兜底托管。街道办事处(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指导社区成立“社区物业服务自管会”,对零散楼栋、院落实施托管。社区物业服务自管会可结合各小区实际,落实基础性物业服务。
四是探索街道集中管。以街道办事处(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为单位,建立“物业服务中心”,将辖区内无物业住宅小区统一打包成若干个物业管理区域,每个物业管理区域为一个物业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聘请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辖区物业管理服务。社区居委会通过日常监管、季度评议和年度考核等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开展监督评价,并组织业主投票决定是否续聘。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继续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根据无物业管理小区实际情况,“一小区一对策”推进无物业小区清零,实现无物业管理小区“有组织机构、有清扫保洁、有维修保养、有绿化养护、有安全防范、有停车管理”的基本物业服务目标,确保2023年底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24年底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撰稿:魏 征 编辑:何 龙 审核:杨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