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中心城区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监管制度
近日,平凉市住建局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住建部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平凉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资本金监管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秩序,增强房地产开发项目抗风险能力。
资本金采取专户存储、定期解控方式进行监管,专户存储银行由开发企业自行选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发企业、银行签定《开发项目资本金监控三方协议》,开发项目资本金根据建设进度分阶段解控,解控的资本金只能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实行资本金监管制度,是促进有效投资、防范风险的重要政策工具,对于防止开发项目逾期交付、确保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平凉市保交房“1+4”工作方案》( 即保交房工作总体方案、保交房攻坚战实施方案、收购存量房工作方案、闲置土地处置方案、融资协调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保交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同时,撑硬法规底线,重拳整治市场乱象,持续从严监管开发项目资本金和商品房预售资金,定期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和质量安全生产检查,对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通过约谈警示、公开通报、行政处罚等措施倒逼开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形成逾期交付风险,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撰稿:周鹏博 编辑:何 龙 审核:杨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