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关于深入推进“八改”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 时间:2023-11-05 09:06
  • 来源: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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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八改”工程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23〕70号)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八改”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书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共计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以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的方式发送至:844860787@qq.com;

2.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蕊;联系电话: 0933-5985515)。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深入推进“八改”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5日 


关于深入推进“八改”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和美乡村”创建行动,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八改”工程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23〕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农民急需、社会关注的工作为突破口,以“和美乡村”创建行动为抓手,聚焦短板弱项,夯基础、促提升,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改路、改水、改房、改电、改气、改厨、改院等工程(以下简称“八改”工程),加强村边、路边、屋边、水边、田边整治,推进村庄净化、亮化、美化、绿化,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27 年,农民出行便捷的乡村道路网基本建成,现代宜居农房加快建设,生活便利的乡村基础设施基本配套,村容村貌整体绿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底色持续夯实,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村改厕工程。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通过改造提升、改建达标、配套新建等多种方式有序推进改厕,因地制宜选择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设施耐久、群众乐于接受的改厕模式。在城镇、城郊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推广集中下水道水冲式卫生厕所;在川区及群众居住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具备正常供水能力的村庄推广电动三格化粪池式等节水型卫生厕所;在干旱山区及群众居住分散的村庄推广卫生旱厕。引导新建厕所基本入院,水冲式厕所尽可能入室。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支持新建农房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对“空心村”和拟搬迁村的常住农户、长年无人居住农户等,根据实际需要改厕,避免闲置弃用。到2027年全市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将农村中小学厕所纳入综合整治范围,实现农村中小学水冲式厕所全覆盖。因地制宜在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等场所建设公共卫生厕所。持续推进旅游景区(点)厕所建设,到2027年全市A级旅游景区(点)公共卫生厕所实现全覆盖。严把卫生厕所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信息采集关,确保建一个、成一个、用一个、管一个。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分类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实施农村改路工程。强化县(市、区)农村公路规划和建设,加强农村道路建设与机耕路、市政路、巷道等的统筹。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老旧县乡道改造。结合移民搬迁村、空心村和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村,采用多种路面结构加快较大人口规模且具备条件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到2025年实施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500公里以上,乡镇通三级路率达到80%以上。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在既有道路上增设错车道和停车带。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农村改水工程。统筹考虑全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现状、乡村振兴发展需求等因素,按照“建大、并中、减小”原则,在加强现有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或扩建规模化供水工程及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老旧供水工程管网更新改造、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等措施,不断扩大农村供水规模化水平,持续提质增效,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到2027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覆盖率达到100%,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8%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规模化供水人口覆盖率达到 89%以上。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移民安置区、中心村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有条件地区农村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余地区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1%,2027年治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建成区常住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建制镇全部具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消除“黑臭河”“垃圾河”。推进农村供排水系统专业化管理、信息化监控,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水平。(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农村改房工程。加快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房屋建设,强化农村安全住房动态监测,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整治相关行动,继续实施农村新增危房改造,实现农村危房动态清零。全面加大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力度,将符合改造政策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全部纳入抗震改造计划,遵照闭环流程抓好改造工作。探索实施农房节能改造,因地制宜解决日照间距、保温采暖、通风采光等问题,充分考虑适老化功能需求,鼓励设计建设无障碍设施,增强农房居住功能。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建设绿色低碳农房。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综合考虑不同区域自然条件、主体功能区定位、资源禀赋及社会经济条件差异,科学合理选择集中连片建设试点,建设“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现代宜居农房,逐步提高农房品质。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推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创建一批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和文旅特色村镇。(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农村改电工程。持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电网网架结构、配网线路、老旧设备改造提升,解决台区“低卡重”等突出问题,改造低电压台区269个、重过载台区38台,解决地埋线、集束导线、裸导线等老旧台区1271个,解决运行年限超过25年、线路设备状况差、故障频发、安全隐患较多的10千伏线路主线49条、支线151条,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落实“三型两网”建设要求,规划提升配电网的智能化、自动化与互动化水平,建设智能配变终端,为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建设奠定坚强基础。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持续推进城市农村“同网同速”,逐步推动5G和千兆光纤网络向有条件的乡村延伸,优化提升农村宽带网络质量。加快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加大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将充电设施作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纳入各县(市、区)城乡发展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等的衔接,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快补上乡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有条件的乡镇建设智能充换电站、行政村配置公共充电桩,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合理布设乡村电网、光纤网络等,做到整齐美观,与乡村风貌相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国网平凉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六)实施农村改气工程。充分利用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生物天然气等不同气源,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多种形式推进农村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施城市天然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工程,加快城乡燃气管网和储气设施互联互通,有序扩大农村天然气实施范围,加快管网建设力度,在经济基础较好、人口聚集度较高,以及易地搬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大型安置区等有条件的地区优先推行天然气。在居住比较偏远、人口比较分散的地区,完善农村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推广新能源。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农村天然气工程。(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七)实施农村改厨工程。以建设干净整洁卫生、满足基本功能、管线安装规范、烟气排放良好的清洁厨房为目标,引导农户实施土灶改建节柴(煤)灶,推广使用燃气灶、电磁灶、生物质炉具等成型节能灶具,灶台铺装瓷砖或大理石、敞开式橱柜改密闭式橱柜、裸露电线和燃气管线固定收纳、配套上下水道、储水池、洗涤池和排污系统等工程,整体提高农村厨房卫生整洁程度。统筹兼顾农户冬季清洁取暖需求,积极推广应用高效低排清洁炊事采暖炉具和集成秸秆能源化利用、太阳能综合利用等技术,做到安全、干净、卫生、明亮、整洁。严格按照农村户用厨房改造提升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的相关规程,因地制宜选择自建、统建或联建等改造方式,做到便民利民、使用安全。加大农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农村改院工程。采取群众自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改造农户院落、院墙、围墙及庭院周边辅助设施,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快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实现农户院内院外环境整齐、安全、干净、舒适,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在不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整体风貌的前提下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改建、新建畜禽养殖圈舍,做到畜禽粪污统一收集、统一处理、无害化利用。在实施“三清一改”的基础上,依法拆除烂房乱屋、残垣断壁、废弃厂房棚圈等,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建筑垃圾,有效治理人畜混居问题。发动群众积极开展“屋内大扫除、院内大清理、门前大整治”, 重点整治房前屋后乱搭乱建、柴草杂物乱堆乱放、巷道墙面乱贴乱画、院墙棚舍乱挤乱占、牲畜家禽乱撒乱跑、电线网线刮拉乱挂、污水垃圾乱泼乱倒、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引导农民利用房前屋后空地发展庭院经济,推进农村“四小园”(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小公园)建设,促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将“八改”工程作为“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立足实际,突出特色,统筹谋划,精准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乡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指导村级组织抓好“八改”工程组织实施。市直相关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促“八改”工程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八改”工程建设。要坚持分区分类实施,有序梯次推进,坚决反对贪大求洋、华而不实,盲目攀比、铺张浪费。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优先使用有关行业资金,科学统筹使用各类到县可统筹使用的资金支持“八改”工程建设。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支持“八改”工程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将“八改”工程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八改”工程政策举措、实际成效,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将“八改”工程纳入村务公开范围,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注重总结提炼“八改”工程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八改”工程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要强化县级政府责任,把“八改”工程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指标体系开展督查考核,注重“八改”工程质量,构建长效管护机制,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重点调度、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市、县(市、区)适时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组织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组织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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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关于深入推进“八改”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3-11-05 09:06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八改”工程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23〕70号)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深入推进“八改”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向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书面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共计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以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的方式发送至:844860787@qq.com;

2.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蕊;联系电话: 0933-5985515)。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深入推进“八改”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平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5日 


关于深入推进“八改”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和美乡村”创建行动,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八改”工程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23〕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农民急需、社会关注的工作为突破口,以“和美乡村”创建行动为抓手,聚焦短板弱项,夯基础、促提升,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改路、改水、改房、改电、改气、改厨、改院等工程(以下简称“八改”工程),加强村边、路边、屋边、水边、田边整治,推进村庄净化、亮化、美化、绿化,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27 年,农民出行便捷的乡村道路网基本建成,现代宜居农房加快建设,生活便利的乡村基础设施基本配套,村容村貌整体绿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底色持续夯实,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村改厕工程。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通过改造提升、改建达标、配套新建等多种方式有序推进改厕,因地制宜选择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设施耐久、群众乐于接受的改厕模式。在城镇、城郊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推广集中下水道水冲式卫生厕所;在川区及群众居住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具备正常供水能力的村庄推广电动三格化粪池式等节水型卫生厕所;在干旱山区及群众居住分散的村庄推广卫生旱厕。引导新建厕所基本入院,水冲式厕所尽可能入室。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鼓励支持新建农房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对“空心村”和拟搬迁村的常住农户、长年无人居住农户等,根据实际需要改厕,避免闲置弃用。到2027年全市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将农村中小学厕所纳入综合整治范围,实现农村中小学水冲式厕所全覆盖。因地制宜在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等场所建设公共卫生厕所。持续推进旅游景区(点)厕所建设,到2027年全市A级旅游景区(点)公共卫生厕所实现全覆盖。严把卫生厕所产品质量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信息采集关,确保建一个、成一个、用一个、管一个。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分类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实施农村改路工程。强化县(市、区)农村公路规划和建设,加强农村道路建设与机耕路、市政路、巷道等的统筹。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老旧县乡道改造。结合移民搬迁村、空心村和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村,采用多种路面结构加快较大人口规模且具备条件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到2025年实施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工程500公里以上,乡镇通三级路率达到80%以上。有序推进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在既有道路上增设错车道和停车带。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农村改水工程。统筹考虑全市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现状、乡村振兴发展需求等因素,按照“建大、并中、减小”原则,在加强现有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采取新建或扩建规模化供水工程及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老旧供水工程管网更新改造、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等措施,不断扩大农村供水规模化水平,持续提质增效,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到2027年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覆盖率达到100%,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8%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规模化供水人口覆盖率达到 89%以上。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移民安置区、中心村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有条件地区农村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其余地区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1%,2027年治理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建成区常住人口在1万人以上的建制镇全部具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消除“黑臭河”“垃圾河”。推进农村供排水系统专业化管理、信息化监控,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水平。(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农村改房工程。加快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房屋建设,强化农村安全住房动态监测,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风险排查整治相关行动,继续实施农村新增危房改造,实现农村危房动态清零。全面加大农房抗震设防改造力度,将符合改造政策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全部纳入抗震改造计划,遵照闭环流程抓好改造工作。探索实施农房节能改造,因地制宜解决日照间距、保温采暖、通风采光等问题,充分考虑适老化功能需求,鼓励设计建设无障碍设施,增强农房居住功能。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建设绿色低碳农房。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示范,综合考虑不同区域自然条件、主体功能区定位、资源禀赋及社会经济条件差异,科学合理选择集中连片建设试点,建设“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现代宜居农房,逐步提高农房品质。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推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创建一批文旅振兴乡村样板村和文旅特色村镇。(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农村改电工程。持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电网网架结构、配网线路、老旧设备改造提升,解决台区“低卡重”等突出问题,改造低电压台区269个、重过载台区38台,解决地埋线、集束导线、裸导线等老旧台区1271个,解决运行年限超过25年、线路设备状况差、故障频发、安全隐患较多的10千伏线路主线49条、支线151条,为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落实“三型两网”建设要求,规划提升配电网的智能化、自动化与互动化水平,建设智能配变终端,为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建设奠定坚强基础。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持续推进城市农村“同网同速”,逐步推动5G和千兆光纤网络向有条件的乡村延伸,优化提升农村宽带网络质量。加快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加大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将充电设施作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纳入各县(市、区)城乡发展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等的衔接,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加快补上乡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有条件的乡镇建设智能充换电站、行政村配置公共充电桩,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合理布设乡村电网、光纤网络等,做到整齐美观,与乡村风貌相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国网平凉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六)实施农村改气工程。充分利用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生物天然气等不同气源,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多种形式推进农村燃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实施城市天然气管网向农村延伸工程,加快城乡燃气管网和储气设施互联互通,有序扩大农村天然气实施范围,加快管网建设力度,在经济基础较好、人口聚集度较高,以及易地搬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大型安置区等有条件的地区优先推行天然气。在居住比较偏远、人口比较分散的地区,完善农村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推广新能源。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农村天然气工程。(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七)实施农村改厨工程。以建设干净整洁卫生、满足基本功能、管线安装规范、烟气排放良好的清洁厨房为目标,引导农户实施土灶改建节柴(煤)灶,推广使用燃气灶、电磁灶、生物质炉具等成型节能灶具,灶台铺装瓷砖或大理石、敞开式橱柜改密闭式橱柜、裸露电线和燃气管线固定收纳、配套上下水道、储水池、洗涤池和排污系统等工程,整体提高农村厨房卫生整洁程度。统筹兼顾农户冬季清洁取暖需求,积极推广应用高效低排清洁炊事采暖炉具和集成秸秆能源化利用、太阳能综合利用等技术,做到安全、干净、卫生、明亮、整洁。严格按照农村户用厨房改造提升的技术标准和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的相关规程,因地制宜选择自建、统建或联建等改造方式,做到便民利民、使用安全。加大农村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农村改院工程。采取群众自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改造农户院落、院墙、围墙及庭院周边辅助设施,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快推进“美丽庭院”创建,实现农户院内院外环境整齐、安全、干净、舒适,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在不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整体风貌的前提下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改建、新建畜禽养殖圈舍,做到畜禽粪污统一收集、统一处理、无害化利用。在实施“三清一改”的基础上,依法拆除烂房乱屋、残垣断壁、废弃厂房棚圈等,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建筑垃圾,有效治理人畜混居问题。发动群众积极开展“屋内大扫除、院内大清理、门前大整治”, 重点整治房前屋后乱搭乱建、柴草杂物乱堆乱放、巷道墙面乱贴乱画、院墙棚舍乱挤乱占、牲畜家禽乱撒乱跑、电线网线刮拉乱挂、污水垃圾乱泼乱倒、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引导农民利用房前屋后空地发展庭院经济,推进农村“四小园”(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小公园)建设,促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将“八改”工程作为“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立足实际,突出特色,统筹谋划,精准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乡镇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指导村级组织抓好“八改”工程组织实施。市直相关部门要围绕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促“八改”工程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八改”工程建设。要坚持分区分类实施,有序梯次推进,坚决反对贪大求洋、华而不实,盲目攀比、铺张浪费。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定,优先使用有关行业资金,科学统筹使用各类到县可统筹使用的资金支持“八改”工程建设。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支持“八改”工程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将“八改”工程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八改”工程政策举措、实际成效,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将“八改”工程纳入村务公开范围,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注重总结提炼“八改”工程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八改”工程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要强化县级政府责任,把“八改”工程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指标体系开展督查考核,注重“八改”工程质量,构建长效管护机制,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重点调度、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市、县(市、区)适时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组织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组织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