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14020017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4-08-14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4〕94号
- 发布日期:2014-08-14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苹果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苹果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4〕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平凉市苹果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6日
平凉市苹果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实施办法
为了全面做好苹果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工作,进一步提高果园管理水平和“平凉金果”知名度,拓宽国际国内果品高端销售市场,提升果产业质量效益,加快创建全国优质苹果示范基地和出口创汇基地,依据《良好农业规范》(GB/T20014)及《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2007)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充分认识GAP认证的重大意义
良好农业规范(GAP)是一套针对农产品生产的操作标准,是提高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和工具。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是国际通行的从生产源头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有效措施。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普遍将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作为农产品进口的必备条件和农产品出口的必备通行证。
我市从2008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以政府为主导的苹果GAP示范基地认证,通过连续多年认证,为促进果品企业扩大国内销售,开拓欧美、俄罗斯、东南亚等国际市场,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内外苹果出口市场竞争加剧,出口标准越来越严格,对苹果出口企业的质量认证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现行政府主导认证的方式已不能适应果品出口贸易的要求,迫切需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生产基地为载体的苹果质量控制认证模式,通过行政推动、技术扶持的形式,形成长效的企业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苹果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搞好技术服务和规范、管理工作,不断扩大认证基地面积,着力提升苹果生产的标准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
二、明确GAP认证的实施主体
苹果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按“出口企业+注册加工厂+出口基地”的模式,由全市取得出口备案注册和自营出口权的果品企业,以及有果品出口目的国或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准备出口的果品企业,作为主体单位负责实施。每个出口企业在县域内选择管理水平高、连片种植面积超过500亩的苹果果园,作为苹果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基地,企业与对应基地联合组成一个认证主体。原则上要求每个出口企业至少建设一个良好农业规范(GAP)生产基地,作为认证企业直接参与管理和使用产品认证标识的基地主体。GAP认证基地由基地所在县(区)的林果业主管部门结合认证企业对果园选择的意向及GAP的相关要求确定。全市拟定参加认证的果品出口企业为:
泾川县:林源果品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灵台县:灵台什字镇映山红商贸有限公司
崇信县:鑫源果品保鲜有限责任公司
庄浪县:槿源果蔬贸易有限责任
静宁县:常津果品有限责任公司
陇原红果品经销有限公司
鑫龙果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庆源果蔬贸易有限公司
三、严格GAP认证程序
按照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甘肃有限公司相关规定,GAP认证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1.以单个认证企业与对应的生产基地相结合形成一个申报认证主体,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甘肃有限公司签定GAP认证合同。
2.依据国家及欧盟的《良好农业规范》系列标准要求,确保认证企业及生产基地实现系统的标准化、规范化运作。
3.良好农业规范的具体操作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及市果办技术人员统一指导执行。
4.认证企业须指派1—2名专业能力强、能够长期从事GAP工作的人员作为该企业具体执行人员,并成为内部检查员。
5.认证企业对应基地的GAP运行管理工作,由所在县(区)林果业主管部门指派2—3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执行,并成为内部检查员。
6.每个认证企业及基地的最终检查审核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执行,检查审核通过后向该企业及相应的基地颁发GAP认证证书。
7.GAP认证证书有效期一年,初次认证以后每年必须复审通过。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工作时间为:8月上旬,认证企业与中检集团甘肃公司签定认证合同,制定GAP认证实施方案,对抽组人员进行全面技术培训;8月中旬,完成各类档案资料体系的建立,进行第二次培训指导;8月底,完成第一次内部检查;9月中旬,进行第二次内部检查完善;9月下旬,申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现场检查审核;预计10月底,颁发GAP认证证书。具体时间及工作流程另行通知。
四、积极筹措认证费用
经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洽谈,初次认证每个认证主体需缴纳基本认证费用,包括企业及基地的申请、注册、检查、培训、环境检测、产品检测、认证费及检查人员4次现场工作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每年的复审费用约为初次费用的60%。
由于GAP认证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是提高企业与基地标准化管理的具体行为规范,涉及到企业与基地的密切配合,必须筹措资金,确保每年复审通过。认证资金拟采取企业主导、政府补助、项目支撑的方式筹措。一是每年从全市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认证企业适当补助。市果办对全市基地认证中涉及集中培训和统一印制宣传培训资料的费用,从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补贴。二是县(区)林果业主管部门,要争取县(区)财政资金支持,承担GAP基地管理运行等相关费用。三是企业要积极自筹资金,承担部分认证费用及相应的设施改造费用,并积极与商务等部门衔接,争取企业认证类项目的资金扶持。
五、切实加强组织管理
为了确保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市上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苹果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平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具体协调负责,市果办及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甘肃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操作指导,搞好技术培训。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县(区)林果业主管部门要按基地面积,抽组专业技术人员与认证企业专职人员联合组成GAP认证工作组,全面负责认证工作的具体操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各负其责,把每一项具体工作落在实处,高质量完成检查审核工作。GAP认证企业法人要充分认识GAP认证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积极筹措资金,固定专人,全力搞好认证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GAP认证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建设全国优质苹果生产基地和出口创汇基地,为建设小康和谐文明生态平凉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