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18020114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12-16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8〕215号
- 发布日期:2018-12-16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8〕2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平凉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95号)精神,切实推动中医中药产业快速发展壮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揽,抢抓全省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陇东南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的政策机遇,充分发挥我市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中药材资源丰富、产业基础良好的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重大项目为抓手,真正把中医药产业培育成富民强市的支柱产业。
到2020年,力争全市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率达到40%,深加工转化率达到45%(其中精深加工率达到20%),乡镇(社区)以上医疗机构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旅游年增长22%以上,全市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将中医药产业打造成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精准脱贫支柱产业和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动力。
到2025年,力争全市中医药及相关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亿元,中医中药产业事业融合发展,产业标准体系、市场体系更加健全,骨干企业研发能力、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稳步增加,根据市场需求,年均增长5.6%左右,大宗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建设一批野生药材保护与繁育基地。构建县域推动、组织化生产、道地品种支撑的中药材规范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体系,全面提升中药材品质,建成我市中药材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工程。
——中医药工业体系进一步完善。中药材加工率年均增长10%左右。建成4个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园区。培育8家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中药现代企业,力争新增2家规模以上企业。打造5个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中成药大品种或中成药特色品种。形成产业园区引领、骨干企业带动、特色品种支撑的中医药现代工业绿色发展体系。
——中医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建设1个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中医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力争培育1—2个省级以上中医药技术创新平台。重点中医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投入超过销售收入的5%。努力建成创新要素完备、运行协调高效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
——中医药市场体系更加完善。建成1个中心市场和4个产地市场,全市中药材静态仓储能力保持在10万吨以上,中药材年交易量保持在15万吨以上。发展中药材电子商务,推进中药材期货交易,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形成相互配套、相互依托的中药材市场体系。
——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不断发展。开发中医药保健食品、药膳、药妆、功能性日用品及中医器械等大健康系列产品,建成2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发展中医药医养结合产业。
——中医药国际化水平有较大提升。发展壮大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增加中医药服务贸易市场份额,提升我市中医药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中医药产业发展支撑能力得到加强。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中药材质量第三方检验平台。建设道地中药材全产业链绿色生产溯源体系。培育一批中药领域著名品牌和全国知名商标,继续扩大中药材产品保险试点。
——中医药产业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以中医药产业为龙头,通过全产业链开发,延伸培育壮大产业链,促进生物医药、化学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卫生、经济、文化、科技和生态文明中的独特作用。
——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积极筹建市级中医医院和皇甫谧针灸医院。8所公立中医类医疗机构疑难危重病症诊疗能力显著提升,85%以上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100%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各西医临床科室设置中医综合治疗室。60%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中医妇科。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8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
二、重点任务
根据全市中医药资源分布及事业产业发展状况,着力实施9大工程,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相互依托、配套协作的中医中药产业绿色发展新格局。
(一)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工程
1.推进道地药材规范化绿色生产。推进大宗道地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其中华亭大黄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标准化示范基地1万亩以上;华亭独活种植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标准化示范基地3万亩以上;灵台款冬花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标准化示范基地1万亩以上。川芎、木香、黄芪、丹参、柴胡、桃儿七、淫羊霍、牛蒡子、秦艽等适宜平凉种植的特色药材逐步要达到1万亩以上。以县域为主体,通过整合农业生产、专项扶贫资金及以奖代补、后补助等方式,把华亭建设成10万亩以上的中药材生产大县,集中连片建设中药材规范化绿色生产示范乡镇或村社,培育种植规模大、示范带动作用强、规范化程度高的新型中药材生产经营组织,实现中药材从分散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生产转变。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向中药材产地延伸产业链,采取“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推进中药材“订单式”生产和企业上下游一体化经营,提高中药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牵头部门:市农牧局
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实施主体:相关县(区)政府
2.推进野生药材保护与繁育基地建设。加大中药资源保护力度,加快野生药材的人工繁育与培育。通过对野生药材的人工繁育和适宜环境、生产条件等综合研究,逐步实现濒危或珍稀野生药材的人工种养,重点加强对大黄、独活、羌活、秦艽、款冬花等平凉特色品种野生药材抚育、繁育研究,力争实现产业化、规模化种植。围绕关山林缘高寒阴湿区、中南部土石山林区等区域建设一批规模适宜的野生中药资源保护区、药用植物园、种质资源库和野生药材繁育基地,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与利用。
牵头部门:市林业局
配合部门:市农牧局、市科技局
实施主体:相关县(区)政府
3.实施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行动计划。到2020年,华亭县、庄浪县中药材种植面积保持稳定,标准化生产基地总面积达到14万亩,道地药材良种普及率达到50%以上;种子种苗集中繁育供应比例达到40%以上;扶持一批中药材脱贫致富示范家庭,带动农村贫困人口增加收入。
牵头部门:市农牧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扶贫办
实施主体:相关县(区)政府
4.推进道地药材认证。除“华亭大黄”“华亭独活”成功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外,重点选择款冬花、秦艽、羌活、党参、黄芪等适宜我市种植的大宗地产药材,申请道地药材认证、生产绿色认证和有机认证。
牵头部门:市卫计委
配合部门:市农牧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相关县(区)政府
专栏1 中药材标准化生产专项
1.建设3个道地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大黄、独活、款冬花3个道地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实现大宗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14万亩以上。
2.执行甘肃省道地药材质量标准和规范化栽培技术规程。建立涵盖种子种苗、种植技术、产地加工、质量检验等环节的标准体系。完善农药、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等安全性检测方法和指标,建立中药材外源性有害物质残留数据库。
3.开展中药材资源保护和病虫害防治技术研究。以道地优势地产中药材品种的提纯复壮为重点,坚持品种繁育与野生驯化相结合,科研、生产、经营并重,加快品种选育和种源基地建设。科学规划布局,优化种植结构,逐步扩大独活、大黄、款冬花、秦艽、羌活、黄芪、党参等种植面积。
(二)中药现代化制造工程
5.推进中药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依托技术创新优势、药材资源优势、物流市场优势,重点建设平凉工业园区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灵台皇甫谧中医针灸养生产业园、华亭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庄浪县生物医药产业园等4个中药产业园区。通过技术升级改造,建成企业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技术平台共享、废弃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分类循环利用的中药绿色制造园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各具特色的中医药产业集聚区,辐射带动全市其他县(区)中药加工制造业绿色发展。
牵头部门:市工信委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实施主体:相关县(区)政府
6.推进中药骨干企业快速成长。以现有骨干中药企业为基础,采取联合、兼并、参股、控股、注资等多种形式,加快中药制药行业战略性重组,促进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基于“互联网+”协同制造新模式,推进企业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提高企业战略管理和市场营销能力,提升企业技术装备和清洁生产水平,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快速发展。
牵头部门:市工信委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食药监局
实施主体:相关县(区)政府
7.推进中药大品种大品牌高标准培育。建立中药大品种大品牌高标准培育机制,加强对特色中成药品种的分析研究,筛选一批特色突出、疗效确切、质量安全、市场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优势产品,实施“一品一策”,定向精准培育,从工艺改进、质量标准提升、临床再评价、扩能技术改造、市场营销、品牌塑造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着力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牵头部门: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卫计委
实施主体:相关县(区)政府
专栏2 中药现代化制造专项
1.明确功能定位,升级中药产业园区。平凉工业园区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重点发展中药材种植加工、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药品制造、包装运输、药品物流配送、中药材博览展销等;灵台皇甫谧中医针灸养生产业园重点发展中药材种植及加工提取、中西药片剂及胶囊制剂、中药饮片、皇甫谧针灸文化品牌打造、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等;华亭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重点发展道地中药材种植和培育、中药提取,养生保健产品、中药饮片、中成药加工生产等;庄浪县生物医药产业园重点发展中药材种植、药品物流配送、饮片加工、养生保健产品生产等。
2.大型骨干中药企业培育。支持银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陇药皇甫谧制药公司、甘肃洛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甘肃省国草药业有限公司、平凉市铸康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平凉市永成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平凉青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中药骨干企业快速发展,培育 1-2 家年销售收入5000 万元以上的大型骨干企业。
3.中药大品种大品牌培育。定向精准培育金刚片、大败毒胶囊、补肾强身胶囊、保胎灵片、保胎灵胶囊等特色中成药品种,打造 3个年销售额600万元以上中成药特色品种。
(三)中医药创新发展工程
8.推进中医药创新平台建设。建设中医药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着力解决我市中医药产业领域新产品研发、中试和产业化等瓶颈问题。推动中医药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创新活力强和发展潜力大的中医药创新平台。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食药监局
9.推进中药新产品研发。鼓励符合中药特点的新技术应用,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按照“制剂变成药,成药变名药”的思路,支持一批临床应用安全、疗效显著的医疗机构制剂进行深入开发研究,力争开发为新药。大力支持应用安全、疗效显著、知识产权清晰的特色中成药和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经典名方的研发生产。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配合部门:市食药监局、市工信委
专栏3 中药创新发展专项
1.研究开发创新产品。加快在研中药新产品研发进程,研究开发1-2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新产品。
2.筛选3个临床疗效确切、质量安全、具有开发潜力的中成药,通过“二次开发”,培育具有平凉优势的陇药品种。
3.中药保健产品研发。以大黄、独活、羌活、秦艽等大宗地产药材为主要原料,研究开发食药两用食品、保健食品、药膳、食品添加剂和日化用品等系列产品。
(四)中药材流通体系提升工程
10.完善中药材交易市场功能。依托市内中药材骨干企业改造升级区域中心中药材交易市场。促进中药材电子商务发展,打造中医药电子商务平台。通过仓储管理、金融兑付、网上交易、代码识别、射频识别、快捷配送等系统整合,开展线上线下协同交易。把平凉工业园区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华亭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成集仓储物流、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为一体,立足平凉、辐射全省乃至全国区域性现代化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和中药材流通体系。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部门:市农牧局、市食药监局
实施主体:相关县(区)政府
11.推进传统企业和中药材种植合作社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提升。鼓励有条件中药企业依托自身品牌,开设网络中药材专卖店,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业务。鼓励中小微中药材经营企业进入电子商务网络体系,利用第三方平台依法合规开展中药产品销售、广告宣传、售后服务等业务,开展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及物流配送的集成应用。大力推广“干部开微博、群众开电商”经验,发展一批以网络交易为核心、网络销售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的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部门:市工信委、市农牧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
实施主体:相关县(区)政府
专栏4 中药材流通体系提升专项
1.改造升级中药材市场。积极加大与陇西、渭源、岷县等中药材种植交易大县的合作力度,初步建立起我市中药材种植、加工制造、仓储物流和商贸流通等产业链,逐步改造和新建平凉工业园区、华亭、庄浪等中药材交易市场,重点承担产地药材的季节性储存和流转。2019年实施市场体系建设项目1项,总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
2.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发展和支持一批以网络交易为核心、网络销售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的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及中药材流通企业。
(五)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工程
12.推进中医药健康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研发、生产以平凉地产大宗药材为主要原料的保健食品和药膳配方饮片,推广药膳在餐饮服务业和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的应用。以传统食品为载体,利用药食同源的特色中药资源开发功能性保健产品。研发、生产中医药美容、护肤、洗发护发等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家用中医医疗器械、中医医疗辅助产品、自我保健康复的器械产品。
牵头部门:市工信委、市科技局
配合部门: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
实施主体:相关县(区)政府
13.推进药食同源中药材、药菜两用蔬菜的开发和应用。鼓励和扶持油牡丹、芍药、甘草、党参、板蓝根、黄芪等平凉地产大宗特色药食同源中药材的生产和开发,拓展应用领域,延长产业链,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支持党参、黄芪、油牡丹、芍药等中药材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积极申报并争取纳入药食同源食品目录或新食品原料目录。大力推进药菜两用蔬菜的种植、加工及产业化开发,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开发药菜两用蔬菜相关产品,提高药菜两用蔬菜附加产值。
牵头部门:市农牧局
配合部门: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
14.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产业发展。将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纳入全市重点旅游景区建设规划,做好景区景点开发、申报和建设工作,加大中医药养生保健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开展中医整形美容、中医减肥、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旅游服务项目。开发以大黄、芍药、黄芪、菊芋、党参、甘草等为主要原料的系列旅游商品,扩大旅游消费,打造中医药旅游商品品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动中医药与养生保健、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牵头部门:市旅发委、市卫计委
配合部门:市民政局、市文广局、市食药监局
实施主体:相关县(区)政府
专栏5 中医药大健康产业专项
1.落实《甘肃·陇东南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总体规划》,重点打造崆峒山—大云寺•王母宫养生文化体验基地、皇甫谧针灸医疗保健基地两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两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每年游客增加10%以上。 2.落实《甘肃省发展中医药生态保健旅游规划纲要》,着力打造“养生平凉”“陇东药库”“针灸之乡”“温泉水疗”等品牌。 3.加快养生产业园建设。将中医药养生保健基地融入全市七大养生产业园建设中,整合市内特色中医药文化、中药材资源、旅游景区景点以及其他能够支持养生保健旅游发展的资源、提炼中医药养生保健元素,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开发康复疗养、养生文化体验、膳食养生、温泉养生、生态养生、武术养生和中医药科考等系列特色旅游产品。 4.丰富中医药旅游产品。开发以大黄、芍药、菊芋、党参、黄芪等为主要原料的系列养生保健旅游产品。 5.打造崆峒山道文化养生园和皇甫谧中医针灸养生产业园。 6.加快陕甘宁三省医养中心建设,建成1个中医特色医疗与养老相结合服务示范机构。 |
(六)中医药国际化发展工程
15.推进中医药教育科技文化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国家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平台,积极与境外医学院校、医疗机构、学术团体广泛开展合作。鼓励和扶持有能力的医疗和中医药机构到境外开办中医中心、连锁诊所等,开展中医药技术推广、文化交流和科研合作。依托省上在乌克兰、吉尔吉斯斯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的岐黄中医学院,广泛开展中医药人才培训。
牵头部门:市卫计委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政府外侨办、市商务局
16.推进中医药服务国际贸易发展。进一步拓宽大黄、独活、芍药、羌活、秦艽、款冬花等平凉地产和宜生药材及中药饮片的国际贸易渠道,提升产品质量层次和贸易附加值。通过重点扶持、分类指导,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医中药品牌,扶持一批市场优势明显、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培育一批特色突出、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机构)走出国门,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与产业基地,设立中医保健服务中心及经销店,通过“以医带药”“以药促医”“以文兴药”等方式推动成熟的中药产品以药品、保健品、功能食品等多种方式在海外进行注册认证及推广应用,开拓国际市场。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
配合部门:市工信委、市政府外侨办、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
17.推进中医药产业国际资源开发利用。以中医药治疗优势为重点,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吸引国际上具有合作意愿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在平凉建立中医药国际合作平台。支持鼓励企业和相关机构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开展以我市地产药材为主要原料的中药新药研发、中医药产品再评价和二次开发,研发符合国际市场需求的中医药产品。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政府外侨办、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
18.推进中医药国际宣传。挖掘平凉市中医药文化内涵,开发中医药文化资源,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拓展平凉中医中药传播空间,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与中医药文化传播相结合,形成良性互动。积极参与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全国各地高级别中医药发展论坛和中医药国际展会,提高以皇甫谧品牌为代表的平凉中医药知名度。
牵头部门:市卫计委
配合部门: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文广局、市政府外侨办、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
专栏6 中医药国际化发展专项
1.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建立海外中医医疗机构,推动按摩、针灸、敷帖等中医治疗技术率先走出去,通过中医治疗带动传统中药制品、特效药、单品药和药膳食品有重点、有步骤地开拓国际市场。 2.建设境外服务及生产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以并购、设立研发中心或设厂等方式进入国际市场,投资建设境外生物医药、中药材生产基地以及医药服务贸易基地,促进产能国际合作。 3.国际交流与合作。优化投资环境,鼓励外资企业在平凉设立研发、生产基地,引进先进产品和技术;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引进医药产业人才及先进管理理念。 4.扶持一批市场优势明显、具有发展前景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培育一批特色突出、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机构)。 |
(七)中医药产业发展支撑工程
19.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积极推进中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举办西医学中医培训班,提高西医临床医师运用中医技术开展临床诊疗的能力,认真落实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参加学历教育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培训。将具有中医药专业特长和师承教育通过全省统一考核纳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管理,开展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与适宜技术培训。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加强市内知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
牵头部门:市卫计委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20.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大力发掘具有平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传统文化,打造“皇甫谧”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发展平台,加强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皇甫谧文化园建设。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持续推进“村级三件事”工程,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举办中医药科普宣传周、主题文化节、知识技能竞赛、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活动,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
牵头部门:市卫计委
配合部门:市文广局、市旅发委、市教育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
21.加强中药质量技术平台建设。推进中药材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检验、产地环境动态评价、有效成份分析、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检测等工作。积极探索通过中药材质量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为中药材交易提供配套服务。
牵头部门:市农牧局、市质监局
配合部门:市食药监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
22.推进中药材全产业链绿色生产溯源体系建设。利用物联网技术,以商务部门中药材流通追溯系统为基础,整合现有的源头生产、加工流通、终端销售三环节溯源网络,建立中药材全产业链溯源系统,实现中药材全产业链质量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完善覆盖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中药储存、市场流通和终端消费等各环节的追溯体系,逐步形成可追溯的倒逼约束机制,推动完善中药质量保证体系,为下游用户选择中药材、中药饮片提供质量参考。
牵头部门:市农牧局、市食药监局
配合部门:市工信委、市商务局
23.推进中药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建立中药领域商标品牌培育机制;鼓励引导中医药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创建自主品牌;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医药企业“走出去”,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与保护;以各县(区)相关行业协会为主体,制定区域中药材种植标准,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打造中医药种植产业区域公共品牌。开展创建中医药产业商标品牌建设示范(园)区活动。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配合部门:市质监局、市工信委
24.逐步扩大中药材产品保险试点。加大财政补贴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财政补贴扶持与保险公司提供风险保障相结合的综合保障机制,加快基层保险服务体系建设,丰富和优化中药材保险条款和实施方案,提升中药材测产和理赔服务标准,有效规避药农种植和市场双重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药农种植积极性。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农牧局、各有关保险公司
专栏7 中医药产业支撑体系建设专项
1.继续开展省、市、县、乡、村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建设一支稳定的乡村中医服务队伍。 2.推进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皇甫谧文化园建设。 3.建立健全中药材质量第三方检验检测机制。 4.推进大黄、独活、羌活、秦艽、党参、黄芪等大宗地产中药材全产业链溯源系统建设。 5.建立中药领域著名品牌和知名商标培育机制,培育一批中药品牌产品。 6.推进大黄、独活、羌活、秦艽、党参、黄芪等大宗道地中药材产品保险保障规模和品种范围,加大财政补贴支持力度。 |
(八)中医药产业与生物医药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工程
25.推进中医药产业与生物制药协同发展。发挥中医药产业在产业园区布局、创新平台建设、扶持政策制定、骨干企业培育、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辐射作用,以甘肃中肽生物科技公司为依托,加大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积极推进动物脏器、骨血综合开发利用,论证实施一批如血立凝、胶原肽等生化制药、保健美容、保健食品项目,加快平凉工业园区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园建设。
牵头部门:市工信委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
实施主体:相关县(区)政府
26.推进绿色中兽药、生物农药及饲料添加剂的开发和应用。重点发展抗菌消炎、促进动物健康生长和防疫驱虫的中兽药。选择性开发植物源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生物农药。根据动物的不同特性和生理需要,积极研发具有营养作用、增强免疫作用和双向调节作用等复合作用的专用型功能性中药超细饲料添加剂,逐步形成中药饲料添加剂系列产品。
牵头部门:市农牧局
配合部门:市科技局
专栏8 中医药产业与生物医药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专项
1.引进或研究开发活性蛋白与多肽类药品或保健品。
2.研究开发快速检测试剂盒、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用品、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用品。
3.研究开发高效、低毒、低残留物、使用安全的新型兽药、标准质控产品、残留快速高灵敏度检测技术产品。
4.推进化学原料药、化学原料药中间体等产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
(九)推进中医事业系统化发展工程
27.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探索中医药服务一体化发展和中医医疗联合体建设,积极和省内外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合作,以现代远程医疗技术为支撑,推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纵向整合,形成省、市、县三级中医医疗联合体,建立双向转诊、合作共建、互利共赢的新型中医药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区域中医药服务中心,以区域中医药服务中心带动全市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综合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积极争创临床重点专科及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院、中医健康养生馆等中医药服务机构。
牵头部门:市卫计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市直医疗机构
28.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全面提升中医应急服务能力,全面执行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急诊科急救流程和技术规范。全面提升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能力,加强疾控、妇保等机构的中医预防保健工作。全面提升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和常见病干预等方面的能力和效果。完善中医医院“一站式付费”服务等惠民、便民措施,增加中医药服务的便利性和吸引力。建立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
牵头部门:市卫计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市直医疗机构
29.加强基层中医药卫生工作。进一步巩固发挥县级中医医院的核心作用,加强县级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和中医药人员配置力度,提高基层中医医疗服务的可得性和可及性。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中的中医药优惠措施,合理调整中医药报销比例。支持社会资本在城乡结合部等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区域创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基层开办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名中医会诊中心等,进一步支持国医馆发展。挖掘民间中医的“一招鲜”。
牵头部门:市卫计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政府,市直医疗机构
专栏9 中医药服务体系及能力建设专项
1.积极筹建市级中医类医院,85%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2. 100%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60%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中医妇科。 3.力争列建1个国家级中医药重点专科,至少建成16个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40个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 4.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80%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8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力争所有的县(区)建成全省中医药工作先进或示范县(区),争取85%的县(区)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
三、工作路径
(一)加大扶持力度。鼓励企业申报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相关项目,积极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扶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和基金向中医药项目倾斜,发挥投资引导和杠杆放大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中医药产业。用足用活用好精准扶贫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通过“银政投”服务平台,对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具有固定资产贷款需求的中医药项目向协议合作银行推荐贷款项目。鼓励引导银行、担保、融资租赁、风险投资、产权交易、小额贷款等融资机构为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盘活企业闲置药品文号资源,整合产业要素。对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优先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先支持重点制药企业申报全国驰名商标。
牵头部门: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办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卫计委
(二)健全落实政策。县(区)人民政府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协议,不断探索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机制。执行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补助标准是综合医院床位补助标准的1.5倍;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使用省级招标目录中的地产药品和中药配方颗粒,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中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地产中药材、全省统一调剂使用的院内中药制剂以及以治疗为目的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所发生的合规费用,实行全额报销;开展分级诊疗病种实行中西医同病同价单病种定额付费;提高中医骨伤、针灸等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项目的收费标准;加挂中西医结合医院牌子的县级综合医院,享受中医医院同等待遇。
牵头部门: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扩大招商引资。坚持以项目为抓手,抢抓“一带一路”倡议机遇,大力开展中医药产业招商引资工作,中医药产业园区要制定促进园区建设的具体的、明确的、可操作的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聚集产业要素,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促进项目落地,积极推进园区及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对进驻园区的企业给予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通过实施“出城入园”和“引强入平”等措施,紧密跟踪大企业和大项目,促进重点项目落户中医药产业园区。鼓励中药龙头企业引进协作配套项目、扩散加工环节,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龙头企业生产体系,着力拓宽、延伸产业链条。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团队来平凉创办中医药企业的创业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经纪人才给予重点奖励和重点扶持。
牵头部门:市招商局
配合部门:市工信委、市卫计委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平凉中医药品牌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模式的中医药传播体系,集中宣传中医药骨干企业和优势品种。挖掘平凉中医药文化内涵,通过开发皇甫谧等平凉特色中医药文化资源,设计体现平凉市中医药特色的品牌标识,提升平凉中医药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联合国内外知名展览机构,开展平凉中医药产业会展,面向国内外传播平凉中医药特色文化和品牌产品,提高平凉中医药影响力。
牵头部门:市卫计委
配合部门:市文广局、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
(五)提升服务水平。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树立服务意识。在企业开办、新药报批、项目审批立项、土地供应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中医药产业快速发展。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解决企业具体困难和问题。按照“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方向,引导、扶持、规范和完善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为中医药产业提供专家咨询及人才、技术、信息、金融、财务、法律、知识产权等方面服务,构建全面、便捷、专业的服务平台。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工信委、市食药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平凉市中医药产业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建立分管副市长牵头负责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协调解决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问题。形成市政府负总责,市直部门分工负责,县(区)政府具体推进实施的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责任体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计划目标任务和整体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实施路线图和配套措施,细化、实化各项目标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有序推进中医药产业绿色发展,确保行动计划有效实施。
牵头部门:市农牧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分别牵头中药种植业组、中药制造业组、中医药服务贸易组、中医事业组四个专项工作小组工作,其余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牵头部门负责督促各县(区)相关工作和项目进度的落实,指定专人负责于每个月最后一天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报给市卫计委。市上建立中医中药产业发展信息月度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度和任务落实情况。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加强对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按月调度行动计划推进情况,落实各项任务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每年度发布《平凉市中医中药产业发展评估报告》,总结工作成绩和不足,提出下年度改进措施。建立中医药产业统计指标、分析、监测体系,建立中药材生产情况、规模以上中医药工业企业、中药材批发零售业销售额统计报表制度,为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和量化考核支撑。
牵头部门: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设立专项基金。在市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的框架下,设立平凉市中医中药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专项行动计划中确定的道地药材准化示范基地建设、中医药产业园区建设、中药材交易市场建设、中药材加工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投向中医药产业。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卫计委
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委
实施主体:相关县(区)政府
(四)强化考核督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统计核算体系、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督查机制,将行动计划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通报奖惩制度,将考核督查结果及时向被考核督查部门通报,并将考核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合格、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县(区)进行追责问责。
牵头部门:市卫计委、市发改委
配合部门:市工信委、市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