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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620800/2018020108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11-17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18〕202号
  • 发布日期:2018-11-17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绿色煤电产业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5年)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绿色煤电产业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5年)的通知

  • 时间:2018-11-17 00:00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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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18〕2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平凉市绿色煤电产业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绿色煤电产业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5年)


煤电化是我市的区域首位产业。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区位、资源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坚持高起点谋划、规模化建设、循环化发展的理念,大力实施煤电化冶一体开发、循环利用,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推动煤电产业清洁高效利用、安全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平凉,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战略思想,立足构建清洁、高效、低碳、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按照源头治理、突出重点、高效转化、清洁利用的发展方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科技支撑、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提升煤炭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加快发展高效燃煤发电机组和超低排放改造,着力推动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积极推进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实现煤电产业安全、环保、高效发展,为绿色发展崛起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动目标

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加快先进的煤炭优质加工、燃煤发电技术装备及产业化应用,稳步推进相关产业升级示范,建立政策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机制,构建清洁、安全、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煤电产业发展格局。

主要目标:到2025年,煤炭工业生产力水平大幅提升,资源适度合理开发,全市煤矿采煤及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95%以上;矿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1以下;资源开发利用率大幅提高,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矿区建设实现重大进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新建及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大幅下降,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70%以上;电网设施日趋完善,电力外送顺畅,火力发电效率明显提高,机组利用小时数大幅增加,现役火电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稳步推进煤炭优质加工、分质分级梯级利用、煤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一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新型煤化工产业实现高效、环保、低耗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行煤矿安全绿色开采。以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改造现有大中型煤矿、淘汰落后产能为重点,按照“安全、科学、经济、绿色”的理念,全面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新建煤矿要从设计源头入手,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绿色开采技术,实现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生产煤矿要科学合理开拓布局,简化优化生产系统,全面实行机械化改造,做到生产系统可靠节能,生产效率和资源回收率明显提升,实现高效集约化生产。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小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及装备。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和“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鼓励对“三下一上(建筑物、铁路、水体下,承压水体上)”煤炭资源、煤柱和边角残煤实施充填开采。到2025年,厚及特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采区回采率分别达到80%、90%和95%以上。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安监局

实施主体: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县人民政府

(二)大力实施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项目。大力发展高精度煤炭洗选加工,实现煤炭深度提质和分质分级利用。推广应用高性能、高可靠性、智能化的大型选煤装备,新建煤矿均应配套建设高效选煤厂或群矿选煤厂,现有煤矿实施选煤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推进井下模块式选煤系统开发及其示范工程建设,实现废弃物不出井。到2025年,原煤洗选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广先进的型煤和水煤浆技术,通过采用选煤、配煤、型煤、水煤浆、低阶煤提质等先进的煤炭优质加工技术,提高优化煤炭质量,构建“原煤—洗选—废水循环—型煤及洁净煤”产业链条,形成以精煤、洁净煤生产为主的煤炭产业集群。

专栏1 煤炭绿色高效开发工程项目

华亭矿区:五举年产24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赤城年产9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项目;新安、新周、周寨、百贯沟等矿井改扩建项目;新安煤矿120万吨、华星公司45万吨、华信公司45万吨洗煤厂建设项目。 

灵台矿区:邵寨年产12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唐家河年产50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安家庄年产50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南川河年产40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灵北年产40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高平北年产50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高平南年产30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等项目。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实施主体: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县人民政府

(三)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科学利用矿井水、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等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煤系共伴生资源,大力推进矿山机械再制造,构建煤基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积极鼓励华亭、崇信、灵台等产煤县,以现有工业园区或集中区为基础,探索大型矿区园区化集中高效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建设矿区循环经济园区,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集约化生产利用水平,努力实现矿产开发经济、生态、社会效益最大化。正确处理煤炭开采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结合区域自然地理特征,科学制定矿区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规划及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相关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建立完善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健全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加大矿山环境和生态恢复治理力度。加快治理采煤地表沉陷区,制订土地复垦规划,对矿区煤炭开发中造成破坏的土地,要明确企业的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治。鼓励利用矸石、灰渣等对沉陷区进行立体生态整治和土地复垦,发展生态农业和旅游业等适宜产业。到2025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5%;煤矿稳定塌陷土地治理率、排矸场复垦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实施主体: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县人民政府

(四)大力推进火电清洁利用工程。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积极优化电源点建设规模和布局,采用大型超临界机组和国际先进配套技术,积极推行热电联产、冷热电联供先进发电模式,重点建设10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等先进火电机组和空冷装置,建设大型、特大型火电项目。积极推动以中煤、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煤气等为燃料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利用工业余热发电。加快火电企业技术改造。通过建设背压式热电机组、高效清洁大型热电机组等方式,完成对现役60万千瓦(风冷机组除外)及以上机组的升级改造,逐步淘汰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型火电厂。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因厂制宜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等节能改造技术,对现役机组实施节能改造。采用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技术,对现有电厂机组实施环保设施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实施主体:崆峒、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专栏2 火电清洁利用工程项目

电力项目:华亭发电公司二期2×100万千瓦、平凉发电公司三期2×100万千瓦、崇信发电公司二期2×100万千瓦、灵台2×100万千瓦燃煤电厂、灵台4×35万千瓦煤矸石电厂项目、泾川2×6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华能平凉发电公司、中电建崇信发电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五)大力推进煤炭转化升级。积极建设现代煤化工升级示范项目,以甲醇等传统煤化工为基础,大力发展烯烃、乙二醇、有机硅、聚丙烯等后序深加工项目,打造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园,形成煤制甲醇、煤制聚丙烯等煤基烯烃类煤化工产业链。通过煤化工产业链条延伸,提高煤炭资源就地转化率,提升煤炭产品附加值。积极支持建设单系统年处理原料煤百万吨级中低温干馏制气、制油为主要产品路线的大规模煤炭分质利用示范项目,推动煤炭分质利用和提质技术应用,逐步实现“分质分级、能化结合、集成联产”的新型煤炭转化利用方式。鼓励煤—电—热—化一体化发展,推进煤化工与发电、油气化工、钢铁、建材等产业间的耦合发展,实现物质的循环利用和能量梯级利用,降低生产成本、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依托华亭矿区煤炭和平凉电厂电力和热源,发展金属镁冶炼及镁合金循环经济项目、铁合金、电解铝等一批现代高载能产业,合理就地消耗电力资源。大力发展煤炭采选、油气采炼装备制造项目,加快平凉煤机装备制造产业园、煤矿安全设备制造等项目建设步伐。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能源局、市环保局

实施主体:崆峒、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专栏3 煤炭转化升级工程项目

煤炭转化升级工程项目:华煤集团年产120万吨甲醇、60万吨烯烃、20万吨聚丙烯生产线;平凉华泓汇金公司年产180万吨甲醇、70万吨烯烃生产线;甘肃陇能能源公司660万吨煤基新燃料生产线;中石化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生产线;酒钢集团公司100万吨电解铝项目;招商引资建设100万吨蓄热式热解及电石、50万吨甲醇制乙醇、30万吨煤制乙二醇、50万吨甲醛、20万吨有机硅、8万吨硅橡胶、5万吨有机硅密封胶、1万吨气相法白炭黑等煤化工项目。 

(六)大力推动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着眼建立健全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实施能源消费革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稳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步伐,农村地区综合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民用散煤使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禁燃区内禁止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等高污染燃料。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加强煤炭经营及煤质管控,建立管理规范、煤质达标、环保合格、统一配送的优质煤、洁净煤销售体系。严格执行散煤质量标准,全面禁止劣质煤炭销售。对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煤炭质量达不到标准,特别是露天筛选、分装、堆放的经营摊点进行清理取缔。督促已经关闭的煤炭经营摊点,采取清扫、覆土、绿化等措施,清除煤尘,恢复环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煤炭经营由散乱向集中、无序向规范转变。加大洁净煤推广力度,出台补贴政策,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城乡居民购买民用洁净煤,推动民用散煤消费无烟化、清洁化。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专栏4 散煤治理项目

煤炭经营市场建设项目:崆峒区20万吨专营市场及洁净型煤生产线;泾川县10万吨、灵台县10万吨、崇信县10万吨、华亭县10万吨、静宁县20万吨优质煤、洁净煤专营市场;庄浪县20万吨专营市场及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 

(七)大力提升煤电企业安全基础水平。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制度、安全考核和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坚持不懈开展煤电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安全技术培训。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加大隐患整治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救援队伍达标建设和应急演练,完善应急信息平台和协作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煤矿企业完善矿井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防灾避险系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落实“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措施,加大煤矿水文地质勘探和主要含水层监测,做好采空区、断层、陷落柱等重点部位水患排查整治。做好阻燃材料应用、电缆电器设备维护、煤层自燃发火监测、注浆注氮系统完善等工作。火电企业建立垂直化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内部安全评价机制,实行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强化设备及生产环境安全治理,做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和试验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整治安全隐患,加强现场安全防护,确保安全平稳运行。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配合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委

实施主体:灵台、崇信、华亭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树牢生态文明理念,实现绿色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相关县(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生态文明体系。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实施意见》、《平凉市煤电化冶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7年)》,把握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投资导向,在煤电产业发展上合理规划,统筹协调,不断强化节能环保意识,实现经济效益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

(二)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成立绿色煤电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机构,建立部门互动、区域联动、上下齐动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相关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相关县(区)要把绿色煤电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强化督促检查,部门企业合力推动落实。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快完善有利于煤电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资源管理、产业规划、技术装备、标准规范等支撑体系建设,建立评价机制,积极推动煤炭安全绿色开发示范矿区和火电清洁高效利用项目建设。要制定重点项目及单项工作建设实施方案,靠实工作责任,将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煤电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

(三)强化协调服务,创建良好环境。按照“统筹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原则,规范煤电安全绿色发展和高效利用园区配套项目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引进、培育和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相关部门在项目支撑性文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利用等方面积极支持,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各科研机构、行业协会要加强技术研发、技术交流、市场推广和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为煤电产业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创造有利条件。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为绿色煤电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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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绿色煤电产业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18-11-17 00:00

平政办发〔2018〕2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平凉市绿色煤电产业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绿色煤电产业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5年)


煤电化是我市的区域首位产业。近年来,我市充分发挥区位、资源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坚持高起点谋划、规模化建设、循环化发展的理念,大力实施煤电化冶一体开发、循环利用,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推动煤电产业清洁高效利用、安全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新平凉,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发展战略思想,立足构建清洁、高效、低碳、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按照源头治理、突出重点、高效转化、清洁利用的发展方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科技支撑、社会参与的原则,全面提升煤炭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加快发展高效燃煤发电机组和超低排放改造,着力推动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积极推进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实现煤电产业安全、环保、高效发展,为绿色发展崛起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动目标

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加快先进的煤炭优质加工、燃煤发电技术装备及产业化应用,稳步推进相关产业升级示范,建立政策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机制,构建清洁、安全、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煤电产业发展格局。

主要目标:到2025年,煤炭工业生产力水平大幅提升,资源适度合理开发,全市煤矿采煤及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95%以上;矿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1以下;资源开发利用率大幅提高,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矿区建设实现重大进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新建及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大幅下降,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70%以上;电网设施日趋完善,电力外送顺畅,火力发电效率明显提高,机组利用小时数大幅增加,现役火电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稳步推进煤炭优质加工、分质分级梯级利用、煤矿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一批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新型煤化工产业实现高效、环保、低耗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行煤矿安全绿色开采。以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改造现有大中型煤矿、淘汰落后产能为重点,按照“安全、科学、经济、绿色”的理念,全面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新建煤矿要从设计源头入手,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绿色开采技术,实现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生产煤矿要科学合理开拓布局,简化优化生产系统,全面实行机械化改造,做到生产系统可靠节能,生产效率和资源回收率明显提升,实现高效集约化生产。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小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及装备。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充填开采”、“保水开采”和“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鼓励对“三下一上(建筑物、铁路、水体下,承压水体上)”煤炭资源、煤柱和边角残煤实施充填开采。到2025年,厚及特厚煤层、中厚煤层、薄煤层采区回采率分别达到80%、90%和95%以上。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安监局

实施主体: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县人民政府

(二)大力实施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项目。大力发展高精度煤炭洗选加工,实现煤炭深度提质和分质分级利用。推广应用高性能、高可靠性、智能化的大型选煤装备,新建煤矿均应配套建设高效选煤厂或群矿选煤厂,现有煤矿实施选煤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推进井下模块式选煤系统开发及其示范工程建设,实现废弃物不出井。到2025年,原煤洗选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广先进的型煤和水煤浆技术,通过采用选煤、配煤、型煤、水煤浆、低阶煤提质等先进的煤炭优质加工技术,提高优化煤炭质量,构建“原煤—洗选—废水循环—型煤及洁净煤”产业链条,形成以精煤、洁净煤生产为主的煤炭产业集群。

专栏1 煤炭绿色高效开发工程项目

华亭矿区:五举年产24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赤城年产9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项目;新安、新周、周寨、百贯沟等矿井改扩建项目;新安煤矿120万吨、华星公司45万吨、华信公司45万吨洗煤厂建设项目。 

灵台矿区:邵寨年产12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唐家河年产50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安家庄年产50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南川河年产40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灵北年产40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高平北年产50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高平南年产300万吨矿井及洗煤厂等项目。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实施主体: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县人民政府

(三)大力发展矿区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科学利用矿井水、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等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煤系共伴生资源,大力推进矿山机械再制造,构建煤基循环经济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积极鼓励华亭、崇信、灵台等产煤县,以现有工业园区或集中区为基础,探索大型矿区园区化集中高效管理模式,因地制宜建设矿区循环经济园区,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集约化生产利用水平,努力实现矿产开发经济、生态、社会效益最大化。正确处理煤炭开采与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结合区域自然地理特征,科学制定矿区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规划及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相关矿产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标准,建立完善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健全完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加大矿山环境和生态恢复治理力度。加快治理采煤地表沉陷区,制订土地复垦规划,对矿区煤炭开发中造成破坏的土地,要明确企业的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治。鼓励利用矸石、灰渣等对沉陷区进行立体生态整治和土地复垦,发展生态农业和旅游业等适宜产业。到2025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5%;煤矿稳定塌陷土地治理率、排矸场复垦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实施主体: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县人民政府

(四)大力推进火电清洁利用工程。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积极优化电源点建设规模和布局,采用大型超临界机组和国际先进配套技术,积极推行热电联产、冷热电联供先进发电模式,重点建设10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等先进火电机组和空冷装置,建设大型、特大型火电项目。积极推动以中煤、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煤气等为燃料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利用工业余热发电。加快火电企业技术改造。通过建设背压式热电机组、高效清洁大型热电机组等方式,完成对现役60万千瓦(风冷机组除外)及以上机组的升级改造,逐步淘汰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型火电厂。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因厂制宜采用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等节能改造技术,对现役机组实施节能改造。采用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技术,对现有电厂机组实施环保设施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实施主体:崆峒、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专栏2 火电清洁利用工程项目

电力项目:华亭发电公司二期2×100万千瓦、平凉发电公司三期2×100万千瓦、崇信发电公司二期2×100万千瓦、灵台2×100万千瓦燃煤电厂、灵台4×35万千瓦煤矸石电厂项目、泾川2×6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华能平凉发电公司、中电建崇信发电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五)大力推进煤炭转化升级。积极建设现代煤化工升级示范项目,以甲醇等传统煤化工为基础,大力发展烯烃、乙二醇、有机硅、聚丙烯等后序深加工项目,打造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园,形成煤制甲醇、煤制聚丙烯等煤基烯烃类煤化工产业链。通过煤化工产业链条延伸,提高煤炭资源就地转化率,提升煤炭产品附加值。积极支持建设单系统年处理原料煤百万吨级中低温干馏制气、制油为主要产品路线的大规模煤炭分质利用示范项目,推动煤炭分质利用和提质技术应用,逐步实现“分质分级、能化结合、集成联产”的新型煤炭转化利用方式。鼓励煤—电—热—化一体化发展,推进煤化工与发电、油气化工、钢铁、建材等产业间的耦合发展,实现物质的循环利用和能量梯级利用,降低生产成本、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依托华亭矿区煤炭和平凉电厂电力和热源,发展金属镁冶炼及镁合金循环经济项目、铁合金、电解铝等一批现代高载能产业,合理就地消耗电力资源。大力发展煤炭采选、油气采炼装备制造项目,加快平凉煤机装备制造产业园、煤矿安全设备制造等项目建设步伐。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能源局、市环保局

实施主体:崆峒、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专栏3 煤炭转化升级工程项目

煤炭转化升级工程项目:华煤集团年产120万吨甲醇、60万吨烯烃、20万吨聚丙烯生产线;平凉华泓汇金公司年产180万吨甲醇、70万吨烯烃生产线;甘肃陇能能源公司660万吨煤基新燃料生产线;中石化年产4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生产线;酒钢集团公司100万吨电解铝项目;招商引资建设100万吨蓄热式热解及电石、50万吨甲醇制乙醇、30万吨煤制乙二醇、50万吨甲醛、20万吨有机硅、8万吨硅橡胶、5万吨有机硅密封胶、1万吨气相法白炭黑等煤化工项目。 

(六)大力推动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着眼建立健全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实施能源消费革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稳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步伐,农村地区综合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民用散煤使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禁燃区内禁止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等高污染燃料。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加强煤炭经营及煤质管控,建立管理规范、煤质达标、环保合格、统一配送的优质煤、洁净煤销售体系。严格执行散煤质量标准,全面禁止劣质煤炭销售。对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煤炭质量达不到标准,特别是露天筛选、分装、堆放的经营摊点进行清理取缔。督促已经关闭的煤炭经营摊点,采取清扫、覆土、绿化等措施,清除煤尘,恢复环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煤炭经营由散乱向集中、无序向规范转变。加大洁净煤推广力度,出台补贴政策,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城乡居民购买民用洁净煤,推动民用散煤消费无烟化、清洁化。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

专栏4 散煤治理项目

煤炭经营市场建设项目:崆峒区20万吨专营市场及洁净型煤生产线;泾川县10万吨、灵台县10万吨、崇信县10万吨、华亭县10万吨、静宁县20万吨优质煤、洁净煤专营市场;庄浪县20万吨专营市场及洁净型煤生产线项目。 

(七)大力提升煤电企业安全基础水平。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制度、安全考核和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坚持不懈开展煤电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安全技术培训。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加大隐患整治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救援队伍达标建设和应急演练,完善应急信息平台和协作联动机制,提高突发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煤矿企业完善矿井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防灾避险系统,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落实“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措施,加大煤矿水文地质勘探和主要含水层监测,做好采空区、断层、陷落柱等重点部位水患排查整治。做好阻燃材料应用、电缆电器设备维护、煤层自燃发火监测、注浆注氮系统完善等工作。火电企业建立垂直化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内部安全评价机制,实行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强化设备及生产环境安全治理,做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和试验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整治安全隐患,加强现场安全防护,确保安全平稳运行。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配合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委

实施主体:灵台、崇信、华亭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树牢生态文明理念,实现绿色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相关县(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生态文明体系。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实施意见》、《平凉市煤电化冶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7年)》,把握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投资导向,在煤电产业发展上合理规划,统筹协调,不断强化节能环保意识,实现经济效益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

(二)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成立绿色煤电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机构,建立部门互动、区域联动、上下齐动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相关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相关县(区)要把绿色煤电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强化督促检查,部门企业合力推动落实。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快完善有利于煤电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资源管理、产业规划、技术装备、标准规范等支撑体系建设,建立评价机制,积极推动煤炭安全绿色开发示范矿区和火电清洁高效利用项目建设。要制定重点项目及单项工作建设实施方案,靠实工作责任,将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煤电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

(三)强化协调服务,创建良好环境。按照“统筹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的原则,规范煤电安全绿色发展和高效利用园区配套项目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引进、培育和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相关部门在项目支撑性文件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利用等方面积极支持,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各科研机构、行业协会要加强技术研发、技术交流、市场推广和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为煤电产业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创造有利条件。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为绿色煤电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