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22020044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7-01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22〕83号
- 发布日期:2022-07-01
- 主 题 词: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2〕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现将《平凉市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凉市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实施方案
为协同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及《甘肃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2020—2030)》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把城乡垃圾处理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效能,强化全域垃圾处理闭环管理,切实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为落实减排降碳目标、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暨城市更新行动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源头减量。加强城乡垃圾源头管理,推广垃圾减量化措施,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
——分类收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细化分类要求,全域实行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提升分类收集管理水平。
——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理等各环节运行单位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城乡一体、全域覆盖,建立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机制,形成全域闭环管理,提高处置成效,逐步实现零污染、零排放。
——资源利用。加快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城乡可焚烧垃圾闭环转运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主要目标。通过“完善收运体系、调整处理结构、全域闭环管理”三步走,实现“九化目标”;即全民参与日常化、分类收集规范化、清扫保洁常态化、定期转运有序化、焚烧处置无害化、回收利用资源化、城乡联动一体化、专业运行市场化、监督管理制度化。
2022年,全市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配建压缩式垃圾中转设施,购置配套运输车辆。2023年,通过转型升级、优化配置、调整结构、提升工艺,达到生活、餐厨、建筑垃圾设施全覆盖,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市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比重达到90%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促进源头减量,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充分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处理设施和“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源头管控,有效控制商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垃圾,实现源头减量。同步启动建设平凉市全域垃圾分类体系,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工作,其他县(市)积极推进。
1.加强示范引领,促进全民参与日常化。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广泛宣传动员,以公共机构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主体,示范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实现垃圾分类常态化。同时,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垃圾分类管理,促进源头减量。
2.强化统筹推进,加快分类投放规范化。科学布局城乡垃圾分类设施,加快补齐短板,逐步建立覆盖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分类体系。综合考量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因素,由易到难,科学推进,逐步规范分类体系,形成分类投放习惯。2022年底完成中心城区、机关单位、公共场所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2023年底完成全市住宅小区、乡镇街道及中心村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并逐步拓展覆盖范围。
3.完善制度体系,推进设施建设标准化。各县(市、区)要逐步建立明确的垃圾分类处置机制,科学预估本地区未来城乡垃圾的变化趋势,建立相适应的分类运输系统,同步推进生活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匹配完善的城乡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
(二)强化政府主导,推行全域垃圾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市、县、乡镇、行政村四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围绕“人、车、站、队、费、网、评、奖”八个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管理考核措施。
1.“人”即动员人人参与。(1)发挥党员干部引领作用。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城市更新行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带头落实“双报到”制度,每周到指定社区报到,示范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活动。(2)发挥保洁员骨干作用。城市社区、乡镇以街道、村社为单位,整合现有公益岗人员,并按照每个社至少1人的标准配备保洁员,适当提高保洁员工资待遇,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常态化开展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年终进行考核。(3)发挥志愿者的服务作用。各县(市、区)、乡镇、村及社区组织青年志愿者、党员先锋队、巾帼队、网格员队伍等力量,每月开展1次集中整治活动,对辖区内“三边一部一街”进行清理,真正做到“五清”(门店庭院、房前屋后、沿路沿线、田间地头、河塘沟渠)。(4)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覆盖的方式,全方位、深层次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引导居民群众发挥主人翁意识,落实“门前六包”制度,实现庭院干净整洁。
2.“车”即配备清运车辆。各县(市、区)立足地理区位条件,科学布局生活垃圾收集点。清理整合历年项目配备的垃圾收集转运车辆,合理配备压缩式垃圾转运车辆及与之相适应的垃圾收集箱。增加农村保洁员手推式或电动式小型垃圾收集车数量,按照既定的收集区域、路线、时段每天进行规律性收集转运,确保区域内垃圾有序转运。
3.“站”即建设垃圾中转站。各县(市、区)以县城为中心、辐射带动乡镇,统筹考虑乡镇距离和垃圾产生量等实际,合理规划县域内生活垃圾中转网络。2022年底前,各县(市、区)按照实际垃圾转运需求,通过配套实施垃圾转运项目,筹建5吨以上压缩式中转站。对目前不具备压缩功能的垃圾中转站要实施提升改造,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队”即组建环卫工作队。由乡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确定专人负责乡镇区域街道、集市环卫保洁,并做好村级环卫考核工作;村级环卫工作队配备1名管理人员,可由村干部兼任,负责村级保洁人员的考核及群众宣传动员。每个村至少建立1处环境卫生评比专栏,按照“日检查、周评比、月通报”的要求,定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
5.“费”即落实垃圾处理经费。县级财政每年需预算垃圾处理工作专项经费,确保镇村垃圾处理工作正常开展。同时,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补贴机制,对整治效果显著的乡镇进行经费奖补,进一步调动镇村干部及群众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积极性。
6.“网”即实行网格管理。各县(市、区)将县城、乡镇划分片区,实行网格管理。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网格长,对辖区内全域垃圾处置工作负总责,统筹抓好网格化管理工作。(1)城区网格。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人担任一级网格长,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城市街道(崆峒区)和社区负责人担任二级网格长,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城市环卫工人、社区保洁员、公益性岗位和志愿者担任三级网格员,对辖区内生活垃圾进行全天候保洁。(2)镇村网格。乡镇(社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一级网格长,对辖区内全域生活垃圾处置工作负总责,统筹抓好网格化管理工作;乡镇包村或分管领导担任二级网格长,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置工作;村社干部担任三级网格长,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置管理工作;村级保洁员及公益岗人员担任四级网格员,对辖区内生活垃圾进行常态化保洁。
7.“评”即严格督查考评。将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送、处理等全环节纳入全域无垃圾及城乡环境卫生治理考核指标,完善督查考评机制。市、县、乡(镇)、村四级均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设立“红黑榜”、“曝光台”。市级每半年对各县(市、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进行量化考核;县级每季度对乡镇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进行监督考评;乡镇每月对村级环卫日常化保洁进行考评;村级定期对村庄“六无”(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无垃圾裸露、无污水乱流、无杂物漂浮、无白色污染)及“门前六包”(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柴草粪土堆放有序、垃圾污水倾倒规范、屋面墙面整洁美观、绿化苗木管护经常、庭院环境干净整洁)进行考评。各级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形成定期督查、逐级考核、社会监督的责任体系。
8.“奖”即严格实施奖补。市级设立“绿水青山全域无垃圾奖”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半年考核1次,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排名,并按照考核名次设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奖补200万,二等奖2个、各奖补100万,三等奖2个、各奖补50万。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市级奖补制度,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对各乡镇的工作完成情况按季度进行考核。村级要建立环境卫生积分超市,优化完善奖励制度,按照评比结果,定期公开公示,及时兑现奖励,提高群众参与卫生保洁的积极性。
(三)统一规划布局,提升垃圾焚烧无害化处理水平。
1.配建转运设施设备。统筹确定辖区内(包括大型工矿企业)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设施建设内容,按照规划合理布局垃圾中转站。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优先配备20吨以上大型压缩式垃圾运输车辆,提高转运效率。
2.建设焚烧发电设施。以崆峒区海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庄浪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中心,辐射半径100公里范围的城乡垃圾焚烧处置。庄浪县要加快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炉渣处理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2022年开工建设,2023年底建成投运。今后全市不再审批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再审批日处理能力低于300吨以下的焚烧站,并将已满负荷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律关停,凡可焚烧垃圾一律禁止填埋。
3.推行区域协同处理。按照“全市统筹、区域协同、东西联动、就近处理、闭环管理”的总体原则,将全市划分东西两个片区,东部片区(崆峒区及周边17个乡镇,灵台县城区及13个乡镇,泾川县城区及14个乡镇,崇信县城区及6个乡镇,华亭市城区及10个乡镇)运至平凉市海创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待庄浪县生活垃圾焚烧、炉渣处理项目建成后,再运送焚烧西部片区(庄浪县城区及18个乡镇,静宁县城区及24个乡镇,华亭市部分乡镇)生活垃圾。
(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回收利用资源化。
1.推行技术改造,提升建筑垃圾处理能力。按照相关政策和实际需求,将现有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转型为建筑垃圾填埋场。对已封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回挖焚烧处理后转型。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工程施工和运输环节管理,健全完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规范运输、定点处置机制,规范收费标准,实行计量收费,严厉打击乱倒、乱卸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逐步推广建筑垃圾再生建材制品应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2.推行先进工艺,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餐厨垃圾处理前沿工艺,加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培育餐厨垃圾回收利用市场和产业链条,实现餐厨垃圾收集由城区逐步向乡镇延伸,提升餐厨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同时,加强源头管控,新建宾馆、饭店、餐饮街、学校校区等都必须按相关标准配套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全市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
3.加强政企合作,做好已封填埋场处置工作。按照“降低危害、变废为宝”的理念,对完成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全面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鼓励条件成熟的县(市、区)积极与企业对接,制定生活垃圾回挖焚烧处理可行性方案和专项生态保护方案,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将已封场且填埋的生活垃圾进行回挖,统一运送焚烧。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回挖垃圾焚烧处理后转为应急备用垃圾填埋场或建筑垃圾填埋场,各县(市、区)可按照实际情况保留1座备用生活垃圾填埋场。
(五)完善投资体系,引进专业服务市场化模式。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坚持以政府投资为主导,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立环卫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吸引社会资本采取多种模式全程参与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形成城乡环卫一体化。
(六)积极争取项目,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立足县情实际,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不断提高城乡环保基础设施收集转运能力和前端分拣水平,为进一步优化垃圾处理结构提供基础保障。要积极争取中省预算内投资及债券项目等专项资金支持,不断加大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补齐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城乡垃圾全域闭环处理工作顺利推进,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凉市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垃圾分类、收集和运送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强化本辖区垃圾闭环处理,压紧靠实乡镇、村社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确保任务具体到点、责任具体到人。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确保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核。市、县两级将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暨城市更新行动考核范畴,实行月督查、季评比、半年考核,采取明查暗访、跟踪督办等方式,加强督查指导和绩效考评,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将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微信、电台、电视台等各类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城乡环卫一体化及垃圾焚烧发电的生态效应、经济价值等,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认同感。要结合开展农村“最美人物”“最美庭院”“十美户”“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大力弘扬“清洁村庄、人人参与”环保价值观,充分激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营造城乡联动一体化良好氛围。
附件:1.平凉市全域垃圾闭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平凉市纳入垃圾焚烧发电范围生活垃圾焚烧任务表
附件1
平凉市全域垃圾闭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 恭 副市长
副组长:何愿斌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登榜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杨国栋 市住建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兼)
赵生宝 市住建局副局长
马发荣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程发才 崆峒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郭建辉 华亭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田庆银 泾川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江小兵 灵台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邓双平 崇信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吕忠武 庄浪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靳智德 静宁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何会军 市政府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副主任
胡 斌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四级调研员
马文轩 市住建局执法科科长
朱轩平 市住建局村镇科科长
陈贵林 市住建局城建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赵生宝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替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平凉市纳入垃圾焚烧发电范围生活垃圾焚烧任务表
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 | 人口数 | 日运往崆峒垃圾焚烧厂焚烧量(吨) | 日运往庄浪县垃圾焚烧厂焚烧量(吨) | 备注 |
平凉市合计 | 184.1 | 640 | 375 | 1.城区人口统计数为常住人口,乡镇统计数据为户籍人口。 2.垃圾总量城区按每人0.924 公斤计算、农村按每人0.521 公斤计算。 | ||
崆峒区 | 城区 | 34 | 330 | |||
乡镇 | 16 | 90 | ||||
小计 | 50 | 420 | ||||
灵台县 | 城区 | 5.4 | 46 | |||
乡镇 | 10.2 | 24 | ||||
小计 | 15.6 | 70 | ||||
泾川县 | 城区 | 8.7 | 70 | |||
乡镇 | 13.5 | 30 | ||||
小计 | 22.2 | 100 | ||||
崇信县 | 城区 | 3.6 | 37 | |||
乡镇 | 4.6 | 13 | ||||
小计 | 8.2 | 50 | ||||
华亭市 | 城区 | 11 | 80 | |||
乡镇 | 7 | 20 | ||||
小计 | 18 | 100 | ||||
庄浪县 | 城区 | 7.3 | 100 | |||
乡镇 | 26.3 | 25 | ||||
小计 | 33.6 | 125 | ||||
静宁县 | 城区 | 10 | 110 | |||
乡镇 | 26.5 | 40 | ||||
小计 | 36.5 | 150 |
附: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全域垃圾闭环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