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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620800/20170100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8-03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17〕46号
  • 发布日期:2017-08-03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 时间:2017-08-03 00:00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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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发〔2017〕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九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三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7〕36号)要求,经2017年6月14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市政府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15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9项、取消内部管理事项2项、调整合并行政许可事项2项、调整备案制管理事项1项、下放备案制管理事项1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对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取消调整的事项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监管方法,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对下放县(区)的事项,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各部门要根据此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下放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库,确保权责清单库数据准确、规范。 

附件:市政府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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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时间:2017-08-03 00:00

平政发〔2017〕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九批中央在甘单位第十三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17〕36号)要求,经2017年6月14日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市政府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15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9项、取消内部管理事项2项、调整合并行政许可事项2项、调整备案制管理事项1项、下放备案制管理事项1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对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立即停止审批,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或者变相审批。对取消调整的事项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监管方法,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对下放县(区)的事项,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各部门要根据此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下放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库,确保权责清单库数据准确、规范。 

附件:市政府第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