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21010009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09-28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21〕37号
- 发布日期:2021-09-28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0年度市长金融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0年度市长金融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平政发〔202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2020年,全市金融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力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各金融机构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六稳”“六保”任务,积极拓展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题,支持复工复产,助力全市经济由降转升、企稳向好。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697.13亿元,同比增长6.2%;各项存款余额1017.98亿元,同比增长11.07%;保险保费收入23.01亿元,同比增长18.57%;赔付支出7.03亿元,同比增长9.02%;企业直接融资14亿元,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金融支撑。
根据《平凉市市长金融奖奖励办法》(平政办发〔2020〕72号)和《平凉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办法》(平政办发〔2018〕151号),对各金融机构、融资企业、县(市、区)政府进行了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一、授予农业发展银行平凉分行、兰州银行平凉分行、建设银行平凉分行、农业银行平凉分行、平凉农村商业银行、静宁成纪村镇银行、华龙证券平凉分公司、银河证券平凉营业部、平凉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静宁苹果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金控平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人保财险平凉市分公司、中国人寿平凉分公司、人寿财险平凉市中心支公司“2020年度市长金融奖”,分别奖励10万元、10万元、8万元、6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3万元。
二、授予甘肃银行平凉分行、庄浪农村商业银行“支持‘三农’发展奖”,授予工商银行平凉分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奖”,各奖励3万元。授予国家开发银行甘肃分行平庆联络处、郑州商品交易所农产品部、银河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各奖励5万元。
三、授予崆峒区人民政府、崇信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市长金融奖”。
四、授予静宁县“2020年度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优秀县”荣誉称号。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好成绩,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更多的金融力量。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强化金融要素保障,防范重大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奋力开创全市改革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