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620800/2021010013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文机关: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11-12
- 发文字号:平政发〔2021〕51号
- 发布日期:2021-11-12
- 有 效 性:
- 标 题: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文昌路(柳湖路—崆峒大道段)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 内容概述: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文昌路(柳湖路—崆峒大道段)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平政发〔2021〕51号
为顺利实施文昌路(柳湖路—崆峒大道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保丰村境内,总面积4.5亩,南至崆峒大道,北至柳湖路,东至双桥路,西至保丰路,具体位置及面积以勘测定界图和《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用于文昌路(柳湖路—崆峒大道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
市上成立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摸底工作小组,完成了征收范围内土地勘测定界和现状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保丰村民委员会。
(二)地类: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
(三)征地面积:4.5亩。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建、抢种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