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平凉市建设乡镇及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解读
近日,平凉市体育局印发了《关于2020年平凉市建设乡镇及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工程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促进方案的执行和落实,市体育局负责人对此方案专门进行了解读。
一、关于《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及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体育工作。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对加强体育事业发展,做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意见》,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部署推动体育强国建设,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4号)精神,按照《甘肃省体育局关于申报2020年乡镇和社区体育健身中心的通知》(甘体群[2020]4号)文件精神。为此,平凉市体育局印发了《关于2020年平凉市建设乡镇及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工程实施方案》。
二、关于《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标准。乡镇和社区体育健身中心以室外场地为主,建设室内外结合型。总体要求占地面积2000m2以上。具体包括:2个硬化的标准篮球场(其中1个场地为硅PU层面或悬浮地板带看台的灯光球场);2个硬化的标准羽毛球场;1块硬化可配置4张室外乒乓球台的场地区域;1块硬化500m2左右安装室外健身器材的区域。
(二)资金投入。建设资金坚持县市区、乡镇及社区筹措资金与省级彩票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原则。省级彩票公益金按每个乡镇(社区)补助30万元安排资金,其中:补助资金20万元,配置价值10万元健身器材。补助资金拨付项目所在县市区,由县级体育部门组织实施。配置健身器材统一由省体育局采购,由中标企业负责安装。
(三)推进阶段。在全市已经实施的乡镇(社区)硬化体育场地中,要求3月份完成体育健身中心工程项目选址、确定名单,4月初招标配置器材;4月中旬下拨补助资金,6月底全部完成场地施工,7月初安装器材、7月底检查验收。全市10个体育惠民工程,今年检查验收是全覆盖,省政府督查室将组织抽查。从3月底开始,项目建设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每月上报项目实施进度、存在的问题等。
三、关于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范围为峒区香莲乡,泾川县王村镇,庄浪县永宁镇、通化镇,静宁县司桥乡、仁大镇、深沟乡、新店乡、四河镇、三合乡共10个单位。
(日期:2020年5月13日 来源: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