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解读
为规范我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切实明确各级、各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保障全市高效、有序应对突发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及时组织修订了《平凉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机构改革后,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体系发生调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调整为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由市林业局调整至市应急管理局,指挥部成员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也发生了变化。2020年10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保持了原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内容上进行了大量修改,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修编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1年6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同时,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求各地建立上下衔接的预案体系,尽快编修本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二、主要法规、政策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甘肃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平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凉市机构改革方案》《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20〕7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进行编制。
三、起草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21年6月市应急局开始启动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坚持“与时俱进、压实责任、安全第一、务实管用”的原则,立足全市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实际需要,将预案的各项工作逐一细化,分清职责,明确措施,落实任务,规范程序,确保预案科学性、时效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市应急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仔细研阅了国家、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预案编制思路。9月6日至16日,市应急局以市森防指办文件及时向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对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合理采纳。9月29日,市应急局召开局党委会议对预案进行了讨论,根据会议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
四、基本内容
新《预案》共9个部分36条。
(一)总则。分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等内容。重点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在工作原则上,进一步明确了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
(二)主要任务。明确了除组织灭火行动外,还担负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等任务。
(三)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扑救指挥、指挥原则及专家组。规定指挥部职责,明确跨区火灾情形及应对职责,确立属地为主、统一指挥,协同联动、专业指挥,生命至上、安全指挥原则。
(四)处置力量。明确跨县(市、区)调动专业扑火队伍增援扑火时,由市森防指统筹协调;跨市调动专业防扑火队伍及其他救援力量的,由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森防指逐级申请,报省、市森防指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
(五)监测和预警。分火险监测、火险预警,各级森防办组织公安、自然资源、应急、林草和气象等部门充分利用卫星监测、空中巡护、视频监控、人工瞭望、地面巡查等手段,及时掌握火情动态。建立会商机制,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其他各种方式发布。
(六)应急处置与救援。主要分火灾信息接报、响应措施、省级层面应对工作等三个方面,包括报告要求、火灾早期处置、扑救火灾、转移安置人员、救治伤员、保护重要目标、维护社会稳定、发布信息、火场清理看守、应急结束、善后处置和市级层面响应条件、响应措施及启动条件调整及响应终止。
(七)综合保障。分输送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等3个内容,主要明确了输送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的方式、程序、机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
(八)后期处置。分火灾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问责奖励、工作总结。其中,明确有火必查、有案必破的火因火案查处核心要求和对在火灾中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附则。对《预案》演练、宣传、管理、更新等进行了明确。《预案》共分6个附件,分别是森林草原火灾等级和划分标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森林草原火场前线指挥部各工作组及任务、市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力量编成、市森林草原火险各级含义及预警措施、森林草原火情报告。
五、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次修订将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0月9日印发的《平凉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平政办发〔2011]306号)和2016年5月30日印发的《平凉市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平政办发〔2016]55号)两部预案合二为一,形成《平凉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相关链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