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解读:我市出台生态环境领域稳经济优化营商环境20条政策措施
记者7月6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精准度,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稳经济优化营商环境4个方面20条政策措施,以更有力的举措稳经济、守底线、促发展。
在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方面,大力推行“互联网+环保”服务,将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受理、审批、复核等纳入网上办理,把“最多跑一次”落到实处;规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技术评估,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意见,由市财政负担费用;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1/4;逐步扩大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范围;改造类项目不再报批环评手续,需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取消无法定依据、未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环评审批前置手续,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涉及法定保护区域的项目,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主管部门意见不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试点“打捆”审批,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保供煤矿项目的环评审批可不与污染物总量指标挂钩;依法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确保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建立项目清单,及时准确掌握重大项目基本信息和环评编制、审批进展情况;提前介入指导,优化简化环评文件编制,协助解决环评技术难题;确定专人联系,提供环境影响评价精准服务;建立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实施即报即受理即评估。
在提升生态环境服务水平方面,切实加强咨询行业监管,全面落实跨地区失信惩戒机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厚植生态底色;健全常态化政企互动机制,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强化环保专项资金政策支持,积极申报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在创新环境执法监管机制方面,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分类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严格落实“两轻一免”“首违不罚”柔性执法;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深化信用监管和多元治理。
相关链接: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平凉市生态环境领域稳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清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