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解读

  • 时间:2022-01-07 00:00
  •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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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市司法局依据相关规定,借鉴有关省、市经验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起草了《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征求了政府各部门意见建议,形成审议稿,经五届平凉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指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分别规定:决策草案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前,应当由负责合法性审查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

三、基本内容

《实施办法》共23条,主要包括审查范围、送审要求、审查内容及依据、审查方式、审查结果等方面内容:

(一)审查范围

共包括三个方面: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市政府依照法定职权,对辖区内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的决定。

重大合同是指市政府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等内容的重要合同。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由市政府作出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行政执法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下列事项不属于合法性审查范围:

1.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工作报告;

2.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出台的文件;

3.提请市政府会议审议的有关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安排、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事项;

4.机构设立、撤销、合并及编制调整事项;

5.目标管理责任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工作要点、考核结果、人事任免、表彰奖励、财务费用等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事项;

6.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审计、鉴定意见;

7.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事项;

8.其他不涉及法律方面的政策类事项。

(二)送审要求

承办单位报请合法性审查时,应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送审稿及起草说明;

2.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

3.有关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论证结论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4.承办单位的内部法制审核意见;

5.审查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不含具体权利义务的合作框架协议及简易涉法事项的送审材料可适当简化。

(三)审查内容及依据

合法性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2.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履行;

3.决策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查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承办单位负责合规性审查,确保决策事项符合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

(四)审查方式

审查部门收到审查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1.书面审查;

2.听取承办单位工作情况介绍,向有关单位函调相关材料或实地了解相关情况;

3.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发书面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

4.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及律师进行咨询或论证。

(五)审查结果

审查部门在合法性审查结束后,按照以下类别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1.不属于市政府法定职权范围的,建议承办单位依法向有审批权限的机关报批;

2.未履行法定程序或者履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建议补正或者重新履行相关程序;

3.决策内容或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措施等不符合规定的,建议进行修改。

4.对国家尚无明确规定的探索性改革决策事项,可以明示法律风险,提交市政府会议讨论;

5.对于决策事项合法合规、程序履行完备的,出具审查合法的意见书。

相关链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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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解读
时间:2022-01-07 00:00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市司法局依据相关规定,借鉴有关省、市经验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起草了《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征求了政府各部门意见建议,形成审议稿,经五届平凉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指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分别规定:决策草案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前,应当由负责合法性审查的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

三、基本内容

《实施办法》共23条,主要包括审查范围、送审要求、审查内容及依据、审查方式、审查结果等方面内容:

(一)审查范围

共包括三个方面: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市政府依照法定职权,对辖区内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的决定。

重大合同是指市政府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等内容的重要合同。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由市政府作出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行政执法决定,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下列事项不属于合法性审查范围:

1.向上级机关报送的工作报告;

2.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出台的文件;

3.提请市政府会议审议的有关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安排、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事项;

4.机构设立、撤销、合并及编制调整事项;

5.目标管理责任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工作要点、考核结果、人事任免、表彰奖励、财务费用等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事项;

6.专业机构出具的评估、审计、鉴定意见;

7.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事项;

8.其他不涉及法律方面的政策类事项。

(二)送审要求

承办单位报请合法性审查时,应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送审稿及起草说明;

2.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

3.有关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论证结论及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4.承办单位的内部法制审核意见;

5.审查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不含具体权利义务的合作框架协议及简易涉法事项的送审材料可适当简化。

(三)审查内容及依据

合法性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2.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履行;

3.决策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查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承办单位负责合规性审查,确保决策事项符合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

(四)审查方式

审查部门收到审查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1.书面审查;

2.听取承办单位工作情况介绍,向有关单位函调相关材料或实地了解相关情况;

3.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发书面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

4.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及律师进行咨询或论证。

(五)审查结果

审查部门在合法性审查结束后,按照以下类别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1.不属于市政府法定职权范围的,建议承办单位依法向有审批权限的机关报批;

2.未履行法定程序或者履行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建议补正或者重新履行相关程序;

3.决策内容或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措施等不符合规定的,建议进行修改。

4.对国家尚无明确规定的探索性改革决策事项,可以明示法律风险,提交市政府会议讨论;

5.对于决策事项合法合规、程序履行完备的,出具审查合法的意见书。

相关链接: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