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王安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任字〔2023〕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
平凉市人民政府决定:
王安隆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任志成任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王亦农任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免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杨俊虎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兼),免去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尚蓝天任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席国平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主任(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伏永鹏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免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继虎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副所长);
杨 媛任市康复中心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安民任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范亚超任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卓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牛青霞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职务;
王 隆市康复中心医院院长职务。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9日
上一篇: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梁永军同志退休的通知
下一篇: 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胡卯兴等同志退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