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周明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任字〔202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中央、省在平各单位:
平凉市人民政府决定:
周明明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赵文献任市公安局警卫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 琨任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杨 帆任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康 辉任市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瑞民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谭克诚的市公安局警卫处处长职务;
杨 帆的市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平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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