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目录(汇总)

  • 时间:2024-02-05 10:50
  • 来源:平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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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民宗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建议。

(二)建立完善民委委员制度,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三)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协调民族地区稳定,维护国家统一的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的祝贺慰问活动,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参与拟订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

(五)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的政策措施;协同有关部门承办社会事业具体事宜;负责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抢救、保护、收集、整理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做好全市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保护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跨地区大型宗教活动协作共管机制。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协调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各宗教特点、仪规和宗教团体章程开展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民族宗教领域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领域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工作。

(十)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管理有关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抵御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宗教交往活动。负责穆斯林朝觐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有关工作。指导、联系、协调、监督市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和市伊斯兰教协会有关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统战部和省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平凉市伊斯兰教协会主要职能有:1、协助党和政府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维护伊斯兰教界和各族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反映伊斯兰教界人士和各族穆斯林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教派之间和教派内部的团结,维护社会稳定。2、组织伊斯兰教界人士和协会成员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我教育活动,提高政治素质;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3、指导全市各县(市、区)伊协组织开展工作,交流经验;建立、健全伊斯兰教内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引导清真寺(拱北)搞好民主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4、积极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有计划地办好阿訇培训班、进修班;指导对现有阿訇的考核和培训,坚持阿訇凭证上岗,全面提高阿訇素质;积极开展“解经”活动和宣讲新编“卧尔兹”工作。5、对经训做出符合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的解释。6、做好全市各族穆斯林朝觐服务工作。7、积极开展协会和清真寺(拱北)的社会公益和生产自养事业,造福社会,利益人群。8、积极开展伊斯兰学术文化研究和交流;发掘、整理伊斯兰教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9、加强同国内外穆斯林和伊斯兰教组织的友好往来,增进交流与合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务服务科)、经济发展科、社会事业科、民族事务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市伊斯兰教朝觐工作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1.直属行政单位0个;

2.直属参公单位0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

1.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包括平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589.2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增加17.25万元,增长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增加了15.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了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增加1.9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7.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589.2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587.3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34万元,下降-2.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3.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4.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25.71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91万元,转移性支出减少了0万元等。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5.2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9.2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5.71万元;

5.转移性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7.3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413.3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4.4万元,增长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7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万元,下降-0.00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朝靓经费,减少了民族宗教工作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18万元,用于朝觐带队工作人员经费,包含在民族宗教工作经费支出中。

2.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07万元,下降0.0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接待费支出,预算在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及协会补助资金中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4.培训费1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2万元,增长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了民族宗教干部能力提升班培训,在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及宗教方面“三支队伍”工作经费、协会补助资金中支出。

5.会议费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30%,增长的主要原因本年预算了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支出,在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及协会补助资金中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8.8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99万元,下降15.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落实“过紧日子”有关措施,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47.57万元,净值为11.6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6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补助项目

2.项目概括:对平凉市宗教界代表人士,由县(市、区)民宗部门按照定编定员、超编清退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查认证,按照生活费补助标准,分档分级按时发放。

3.立项依据:《平凉市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

4.实施主体:平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70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按时足额发放,提升宗教代表人士生活,保障宗教界稳定。

2.项目名称: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转移支付情况。

1.一般性转移支付0万元,具体项目有:

(1)项目0万元;

(2)项目0万元;

(3)项目0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具体项目有:

项目0万元。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万元,具体项目有:

项目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3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以预算编制执行与绩效管理评价并重为原则,组织开展了202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填报等工作,通过预算执行与绩效管理结合推进,有效保证了资金的安全高效支出。

(二)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5个,主要是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宗教方面”三支队伍“培训经费,宗教团体补助资金,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补助,协会补助资金,涉及财政支出174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169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反映用于社会科学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反映新闻出版、电影等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出版发行(项):反映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反映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资助影院建设(项):反映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资助影院新建、更新改造和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转移性支出(类):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40、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一般性转移支付。

41、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42、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43、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

44、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专项补助支出。

45、转移性支出(类)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46、转移性支出(类)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其他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

47、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8、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49、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50、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51、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55、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5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57、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7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7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7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7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8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反映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5、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6、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7、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8、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89、资本性支出(类)公务用车购置(款):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90、对企业补助(类):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1、对企业补助(类)费用补贴(款):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92、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93、其他支出(类)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款):反映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补贴支出。

平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

附件:1.平凉市民宗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平凉市民宗委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市民宗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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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目录(汇总)
时间:2024-02-05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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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民宗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建议。

(二)建立完善民委委员制度,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三)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协调民族地区稳定,维护国家统一的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的祝贺慰问活动,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参与拟订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

(五)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的政策措施;协同有关部门承办社会事业具体事宜;负责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民族古籍的抢救、保护、收集、整理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做好全市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保护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跨地区大型宗教活动协作共管机制。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协调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各宗教特点、仪规和宗教团体章程开展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民族宗教领域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领域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工作。

(十)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管理有关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抵御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宗教交往活动。负责穆斯林朝觐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有关工作。指导、联系、协调、监督市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和市伊斯兰教协会有关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统战部和省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平凉市伊斯兰教协会主要职能有:1、协助党和政府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维护伊斯兰教界和各族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反映伊斯兰教界人士和各族穆斯林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教派之间和教派内部的团结,维护社会稳定。2、组织伊斯兰教界人士和协会成员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开展多种形式的自我教育活动,提高政治素质;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3、指导全市各县(市、区)伊协组织开展工作,交流经验;建立、健全伊斯兰教内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引导清真寺(拱北)搞好民主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4、积极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有计划地办好阿訇培训班、进修班;指导对现有阿訇的考核和培训,坚持阿訇凭证上岗,全面提高阿訇素质;积极开展“解经”活动和宣讲新编“卧尔兹”工作。5、对经训做出符合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的解释。6、做好全市各族穆斯林朝觐服务工作。7、积极开展协会和清真寺(拱北)的社会公益和生产自养事业,造福社会,利益人群。8、积极开展伊斯兰学术文化研究和交流;发掘、整理伊斯兰教的优秀历史文化遗产。9、加强同国内外穆斯林和伊斯兰教组织的友好往来,增进交流与合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机关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务服务科)、经济发展科、社会事业科、民族事务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市伊斯兰教朝觐工作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1.直属行政单位0个;

2.直属参公单位0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

1.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包括平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589.2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增加17.25万元,增长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增加了15.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了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增加1.9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7.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589.2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587.3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34万元,下降-2.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3.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4.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25.71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91万元,转移性支出减少了0万元等。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5.2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9.2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5.71万元;

5.转移性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7.3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413.3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4.4万元,增长3.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7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万元,下降-0.00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朝靓经费,减少了民族宗教工作经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18万元,用于朝觐带队工作人员经费,包含在民族宗教工作经费支出中。

2.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07万元,下降0.0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接待费支出,预算在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及协会补助资金中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4.培训费1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2万元,增长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了民族宗教干部能力提升班培训,在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及宗教方面“三支队伍”工作经费、协会补助资金中支出。

5.会议费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5万元,增长30%,增长的主要原因本年预算了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支出,在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及协会补助资金中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8.8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5.99万元,下降15.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落实“过紧日子”有关措施,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47.57万元,净值为11.6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6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补助项目

2.项目概括:对平凉市宗教界代表人士,由县(市、区)民宗部门按照定编定员、超编清退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查认证,按照生活费补助标准,分档分级按时发放。

3.立项依据:《平凉市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费管理办法》。

4.实施主体:平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70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按时足额发放,提升宗教代表人士生活,保障宗教界稳定。

2.项目名称: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转移支付情况。

1.一般性转移支付0万元,具体项目有:

(1)项目0万元;

(2)项目0万元;

(3)项目0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具体项目有:

项目0万元。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万元,具体项目有:

项目0万元。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3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以预算编制执行与绩效管理评价并重为原则,组织开展了202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填报等工作,通过预算执行与绩效管理结合推进,有效保证了资金的安全高效支出。

(二)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5个,主要是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宗教方面”三支队伍“培训经费,宗教团体补助资金,宗教界代表人士生活补助,协会补助资金,涉及财政支出174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169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反映用于社会科学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反映新闻出版、电影等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出版发行(项):反映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反映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资助影院建设(项):反映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资助影院新建、更新改造和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转移性支出(类):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40、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一般性转移支付。

41、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42、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43、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

44、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专项补助支出。

45、转移性支出(类)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46、转移性支出(类)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其他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

47、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8、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49、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50、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51、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55、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5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57、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7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7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7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7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8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反映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5、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6、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7、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8、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89、资本性支出(类)公务用车购置(款):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90、对企业补助(类):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1、对企业补助(类)费用补贴(款):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92、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93、其他支出(类)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款):反映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补贴支出。

平凉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2月4日

附件:1.平凉市民宗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平凉市民宗委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市民宗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