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目录(汇总)

  • 时间:2024-02-05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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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水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水务局是市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政策,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制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主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点河流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市水利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平凉市水务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等13个机构。

1.办公室(政务服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科室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综合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政务机要、公文处理、文秘档案、宣传信息、网站建设、后勤保障、机关安全、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纪检、信访、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技术职务评聘、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务服务工作职责,组织、协调、督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监督政务服务行为。

2.规划计划科 。负责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牵头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审查审报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水利水保项目的列项争取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市水利水保年度责任目标制定和考核工作;承担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3.经济财务科。负责编制水利部门预算;负责全市水务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和专业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保障各类水利水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安全运行;制定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调节措施;对各类水利水保资金的使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负责局系统干部离任审计;对水务系统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主管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财务工作,承担人员劳资工作。

4.水建科 。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的编报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水利工程的法人组建、招投标、开工审批;负责水利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水利工程建设期间的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及工程技术预验收。

5.水管科 。负责已建成各类水利工作的组织管理、运行管理、灌溉管理、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水利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各类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制定水费征收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

6.质量安全监督科 。负责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实施质量监督检查。承担新建工程的质量监督书申报审批;核定下发工程质量项目划分,开展单元工程质量抽检和分部、单位、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核定备案;编制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负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水政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8.河湖管理科 。组织制定全市河湖管理保护规划。承担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及防洪影响审批。

9.水旱灾害防御科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0.市水政监察支队。隶属市水务局管理的副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负责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全市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执行和落实市水务局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

11.市河湖中心。主要承担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技术性保障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保护等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参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等有关方案的技术审核工作。

12.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要负责水情旱情预警预报和会商平台的技术支撑保障;参与洪水影响评价的技术审查;参与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配合开展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等技术工作;参与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市水利科技中心。主要负责参与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配合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审查水利水保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检测有关技术工作。承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农田水利用系数测算等技术支撑工作。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市水务局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市水土保持总站该单位是隶属市水务局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和技术支撑,负责水土流失防治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

(三)其他事业单位

市水务局下属3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3个,包括:1)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是隶属市水务局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全市水土保持中长期科研规划,开展水土保持科研推广、技术研究、技术咨询与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方案的论证编制、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论证、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纸坊沟流域径流观测场水土流失监测和研究,以及纸坊沟、八里庙两座水库和高庄坝管理和平凉城东防汛工作。2)市泾河葫芦河干流水利服务中心,隶属市水务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泾河葫芦河干流水利建设服务、质量控制、运行管护、农村供水工程保障等技术支撑工作。3)市水资源中心,隶属市水务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水资源保护、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技术性工作;配合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承担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技术性工作;参与编制水资源开发保护规划、水资源公报等工作。

2.公益二类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3093.0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增加74.78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增加了74.7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3093.0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3093.0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4.78万元,增长2.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增加了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了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12.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了4.25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了74.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了7.56万元、转移性支出减少了0万元等。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87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137.31万元;

6.农林水支出2416.06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183.8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3.0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2794.8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8.58万元,增长1.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等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98.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6.2万元,增加18.3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1.其他运转类项目3个,主要是:水源地保护、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检查工作(市级水资源费)80万元,水利工作监督管理经费30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经费3万元。

2.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费20万元,市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资金51万元,平凉市塬面保护水土流失治理项目80万元,纸坊沟流域三座水库维修管护经费及灌溉试验站维修管护经费30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费4.2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4.培训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万元,减少100%,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5.会议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万元,减少100%,降低的主要原因无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04.5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73.44万元,下降36.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落实“过紧日子”有关措施,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869.63万元,净值为308.5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977.8平方米,价值329.5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9.3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共有2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其他水资源费收入5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0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3.1项目名称:水源地保护、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检查工作(市级水资源费)项目

2.项目概括: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节水行动及水资源公报编制等工作,实施全市水质检测、地下水动态监测及实时监控运行等。

3.立项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36条、《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21条、《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7条。

4.实施主体:平凉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考核;进一步加强用水需求管理,推进节水减排和地下水超采整治;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3.2项目名称:水利工作监督管理经费项目

2.项目概括:开展水利建设、水利管理、水质监测、质量监督、水利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及残疾人保障、水利精准扶贫工作等。

3.立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及《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4.实施主体:平凉市水务局。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完成专项方案编制、重点水源、重大引调水、山洪灾害等工作;完成水利建设、水利管理、水质监测等督促调度和质量监督考核管理等;完成全市水旱灾害应急处理、应急抢险、市级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维护等。

3.3项目名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概括:完成2024年度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目标,开展督查检查、业务指导、组织培训、编印资料等工作。

3.立项依据:省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及《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4.实施主体:平凉市水务局水管科。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推动农业水价基本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完善计量设施;加快水权改革,提高水费收取率。

3.4项目名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概括:开展全市河湖日常巡查检查,市级河长巡河检查,负责市级河长公示牌更新更换及河长制其他相关工作。

3.立项依据:省、市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省级河长制考核指标要求。

4.实施主体:平凉市河湖中心。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强化重点管理领域建章立制,为河湖水域有序管理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全市河湖日常巡查检查;负责市级河长巡河检查;负责市级河长公示牌更新更换;全面提升各级河长、河湖管理人员履职能力。

3.5项目名称:市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资金

2.项目概括:提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平;市级水土保持文化宣传示范。

3.立项依据:按照习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讲话精神,依据甘肃省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论证和实施水土保持项目。

4.实施主体:平凉市水土保持总站。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51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提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平;市级水土保持文化宣传示范。

3.6项目名称:退休人员生活费

2.项目概括:月应发退休费3400元,全年共计40054.8元;全年应发退休人员取暖补助1250元.

3.立项依据:《中共平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建议书》纪建字【2022】01号

4.实施主体:平凉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2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全额按时发放退休费;全额按时发放取暖补助。
    3.7项目名称:纸坊沟流域三座水库维修管护经费及灌溉试验站维修管护经费

2.项目概括:该项目主要为纸坊沟域内纸坊沟水库、八里庙水库和高庄水库安全监控、上坝道路、大坝设施维修及管护。灌溉试验站是全国113个重点试验站之一,现已全面迁建完成,保证现代化、智能化大型测坑群、无线传输气象场、科研用地等安全运行。

3.立项依据:《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和水利部2015年4月下发《全国灌溉试验站网建设规划》第三条指导思路和目标任务中“(二)基本原则——多元筹资,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灌溉试验基本投入中的主导作用,现有涉及农田水利建设投资也要向灌溉试验工作倾斜,同时积极引导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参与灌溉试验站网共建,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4.实施主体:平凉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完成水库安全监控、上坝道路和大坝设施维护维修;坝坡灌木杂草清除等;防汛物资购置;大型测坑群及气象场维护;管理房、窑洞及试验用地维护;作物灌溉试验运行管理;开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完成数据收集分析测算报告。
    3.8项目名称:平凉市塬面保护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2.项目概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对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审计意见,我所2020年实施的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未完成省级下达任务2.21平方公里,现需整改,完成塬面保护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1平方公里。

3.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对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审计(调查)取证单中审计(调查)事项摘要。

4.实施主体:平凉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完成塬面保护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1平方公里。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1.一般性转移支付0万元,具体项目无。

2.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具体项目无。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万元,具体项目无。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3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以预算编制执行与绩效管理评价并重为原则,组织开展了202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填报等工作,通过预算执行与绩效管理结合推进,有效保证了资金的安全高效支出。

(二)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8个,主要是水源地保护、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检查工作(市级水资源费),水利工作监督管理经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费等,涉及财政支出298.2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涉及财政支出2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4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反映用于社会科学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反映新闻出版、电影等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出版发行(项):反映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反映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资助影院建设(项):反映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资助影院新建、更新改造和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转移性支出(类):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40、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一般性转移支付。

41、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42、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43、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

44、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专项补助支出。

45、转移性支出(类)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46、转移性支出(类)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其他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

47、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8、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49、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50、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51、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55、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5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57、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7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7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7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7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8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反映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5、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6、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7、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8、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89、资本性支出(类)公务用车购置(款):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90、对企业补助(类):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1、对企业补助(类)费用补贴(款):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92、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93、其他支出(类)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款):反映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补贴支出。

                                           平凉市水务局

2024年02月2日

 

附件:1.平凉市水务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平凉市水务局(汇总)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平凉市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汇总).xlsx

附件2.平凉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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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目录(汇总)
时间:2024-02-05 11:37

平凉市水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平凉市水务局是市政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发展政策,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制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主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点河流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市水利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平凉市水务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等13个机构。

1.办公室(政务服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科室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综合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政务机要、公文处理、文秘档案、宣传信息、网站建设、后勤保障、机关安全、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纪检、信访、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技术职务评聘、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政务服务工作职责,组织、协调、督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监督政务服务行为。

2.规划计划科 。负责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牵头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审查审报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水利水保项目的列项争取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市水利水保年度责任目标制定和考核工作;承担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3.经济财务科。负责编制水利部门预算;负责全市水务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和专业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保障各类水利水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安全运行;制定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调节措施;对各类水利水保资金的使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负责局系统干部离任审计;对水务系统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主管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财务工作,承担人员劳资工作。

4.水建科 。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的编报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水利工程的法人组建、招投标、开工审批;负责水利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水利工程建设期间的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及工程技术预验收。

5.水管科 。负责已建成各类水利工作的组织管理、运行管理、灌溉管理、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水利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各类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制定水费征收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

6.质量安全监督科 。负责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实施质量监督检查。承担新建工程的质量监督书申报审批;核定下发工程质量项目划分,开展单元工程质量抽检和分部、单位、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核定备案;编制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负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水政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流域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8.河湖管理科 。组织制定全市河湖管理保护规划。承担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指导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及防洪影响审批。

9.水旱灾害防御科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0.市水政监察支队。隶属市水务局管理的副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负责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全市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执行和落实市水务局行政部门的处理决定。

11.市河湖中心。主要承担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技术性保障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保护等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参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等有关方案的技术审核工作。

12.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要负责水情旱情预警预报和会商平台的技术支撑保障;参与洪水影响评价的技术审查;参与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配合开展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等技术工作;参与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市水利科技中心。主要负责参与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配合编制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审查水利水保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检测有关技术工作。承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农田水利用系数测算等技术支撑工作。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市水务局下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市水土保持总站该单位是隶属市水务局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和技术支撑,负责水土流失防治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

(三)其他事业单位

市水务局下属3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公益一类3个,包括:1)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是隶属市水务局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全市水土保持中长期科研规划,开展水土保持科研推广、技术研究、技术咨询与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方案的论证编制、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论证、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负责纸坊沟流域径流观测场水土流失监测和研究,以及纸坊沟、八里庙两座水库和高庄坝管理和平凉城东防汛工作。2)市泾河葫芦河干流水利服务中心,隶属市水务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泾河葫芦河干流水利建设服务、质量控制、运行管护、农村供水工程保障等技术支撑工作。3)市水资源中心,隶属市水务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水资源保护、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技术性工作;配合开展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承担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技术性工作;参与编制水资源开发保护规划、水资源公报等工作。

2.公益二类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3093.0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增加74.78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增加了74.7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3093.0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3093.0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4.78万元,增长2.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增加了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了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12.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了4.25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了74.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了7.56万元、转移性支出减少了0万元等。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87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137.31万元;

6.农林水支出2416.06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183.8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3.0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2794.8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8.58万元,增长1.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等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98.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6.2万元,增加18.3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1.其他运转类项目3个,主要是:水源地保护、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检查工作(市级水资源费)80万元,水利工作监督管理经费30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经费3万元。

2.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费20万元,市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资金51万元,平凉市塬面保护水土流失治理项目80万元,纸坊沟流域三座水库维修管护经费及灌溉试验站维修管护经费30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费4.2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4.培训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万元,减少100%,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5.会议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万元,减少100%,降低的主要原因无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04.5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73.44万元,下降36.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要求,落实“过紧日子”有关措施,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869.63万元,净值为308.5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977.8平方米,价值329.5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9.3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共有2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其他水资源费收入50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00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3.1项目名称:水源地保护、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检查工作(市级水资源费)项目

2.项目概括: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节水行动及水资源公报编制等工作,实施全市水质检测、地下水动态监测及实时监控运行等。

3.立项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36条、《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21条、《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7条。

4.实施主体:平凉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考核;进一步加强用水需求管理,推进节水减排和地下水超采整治;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3.2项目名称:水利工作监督管理经费项目

2.项目概括:开展水利建设、水利管理、水质监测、质量监督、水利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及残疾人保障、水利精准扶贫工作等。

3.立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及《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4.实施主体:平凉市水务局。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完成专项方案编制、重点水源、重大引调水、山洪灾害等工作;完成水利建设、水利管理、水质监测等督促调度和质量监督考核管理等;完成全市水旱灾害应急处理、应急抢险、市级山洪灾害预警平台维护等。

3.3项目名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概括:完成2024年度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目标,开展督查检查、业务指导、组织培训、编印资料等工作。

3.立项依据:省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及《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4.实施主体:平凉市水务局水管科。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推动农业水价基本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完善计量设施;加快水权改革,提高水费收取率。

3.4项目名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概括:开展全市河湖日常巡查检查,市级河长巡河检查,负责市级河长公示牌更新更换及河长制其他相关工作。

3.立项依据:省、市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省级河长制考核指标要求。

4.实施主体:平凉市河湖中心。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强化重点管理领域建章立制,为河湖水域有序管理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全市河湖日常巡查检查;负责市级河长巡河检查;负责市级河长公示牌更新更换;全面提升各级河长、河湖管理人员履职能力。

3.5项目名称:市级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资金

2.项目概括:提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平;市级水土保持文化宣传示范。

3.立项依据:按照习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讲话精神,依据甘肃省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论证和实施水土保持项目。

4.实施主体:平凉市水土保持总站。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51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提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平;市级水土保持文化宣传示范。

3.6项目名称:退休人员生活费

2.项目概括:月应发退休费3400元,全年共计40054.8元;全年应发退休人员取暖补助1250元.

3.立项依据:《中共平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建议书》纪建字【2022】01号

4.实施主体:平凉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4.2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全额按时发放退休费;全额按时发放取暖补助。
    3.7项目名称:纸坊沟流域三座水库维修管护经费及灌溉试验站维修管护经费

2.项目概括:该项目主要为纸坊沟域内纸坊沟水库、八里庙水库和高庄水库安全监控、上坝道路、大坝设施维修及管护。灌溉试验站是全国113个重点试验站之一,现已全面迁建完成,保证现代化、智能化大型测坑群、无线传输气象场、科研用地等安全运行。

3.立项依据:《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和水利部2015年4月下发《全国灌溉试验站网建设规划》第三条指导思路和目标任务中“(二)基本原则——多元筹资,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灌溉试验基本投入中的主导作用,现有涉及农田水利建设投资也要向灌溉试验工作倾斜,同时积极引导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参与灌溉试验站网共建,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4.实施主体:平凉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完成水库安全监控、上坝道路和大坝设施维护维修;坝坡灌木杂草清除等;防汛物资购置;大型测坑群及气象场维护;管理房、窑洞及试验用地维护;作物灌溉试验运行管理;开展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完成数据收集分析测算报告。
    3.8项目名称:平凉市塬面保护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2.项目概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对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审计意见,我所2020年实施的黄土高原塬面保护项目未完成省级下达任务2.21平方公里,现需整改,完成塬面保护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1平方公里。

3.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对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审计(调查)取证单中审计(调查)事项摘要。

4.实施主体:平凉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7.2024年预期目标:完成塬面保护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1平方公里。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1.一般性转移支付0万元,具体项目无。

2.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具体项目无。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万元,具体项目无。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2023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规定,以预算编制执行与绩效管理评价并重为原则,组织开展了202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填报等工作,通过预算执行与绩效管理结合推进,有效保证了资金的安全高效支出。

(二)2024年部门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8个,主要是水源地保护、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检查工作(市级水资源费),水利工作监督管理经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经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费等,涉及财政支出298.2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涉及财政支出298.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4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1、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反映用于社会科学方面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反映政府用于公共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反映新闻出版、电影等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出版发行(项):反映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反映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2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反映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资助影院建设(项):反映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资助影院新建、更新改造和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6、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9、转移性支出(类):反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40、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一般性转移支付。

41、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42、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43、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专项转移支付。

44、转移性支出(类)专项转移支付(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反映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的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专项补助支出。

45、转移性支出(类)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款):反映政府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46、转移性支出(类)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其他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支出。

47、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8、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49、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50、工资福利支出(类)奖金(款):反映按照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奖金(基础绩效奖、年度绩效奖)等。

51、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5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3、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5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55、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56、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57、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6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6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6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6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6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6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6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因公出国(境)费用(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6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6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6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7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7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7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7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7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7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生活补助(款):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等。

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8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奖励金(款):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8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反映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5、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86、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7、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88、资本性支出(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款):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89、资本性支出(类)公务用车购置(款):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90、对企业补助(类):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91、对企业补助(类)费用补贴(款):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92、其他支出(类):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93、其他支出(类)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款):反映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补贴支出。

                                           平凉市水务局

2024年02月2日

 

附件:1.平凉市水务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平凉市水务局(汇总)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平凉市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汇总).xlsx

附件2.平凉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