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份平凉城区居民户饮用水水质检测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印发平凉市崆峒区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区卫计发〔2016〕328号)要求,区疾控中心于7月11日对平凉市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20个管网末梢水(水龙头水)进行了水质取样,并委托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部水样进行了12项指标检测。现将2017年7月平凉城区居民户饮用水水质检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样情况
7月份选择了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天正润苑、陇东明珠宾馆、宝塔路、骨伤医院家属楼、兴合庄、新民南路、区教育局、万安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大街4号、西兰中路87号、平凉八中、新城花园A区、柳馨园、世纪花园B2区、崆峒西路151号、平凉十中、西站派出所、市政府、公园路等20个居民小区(或单位)作为监测点,在每个监测点采样1户供水管网末梢水(水龙头水),共采集水样20份。
二、检测情况
所采集水样的实验室检测工作委托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所采集的20份水样检测项目为12项水质卫生学指标,包括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游离氯、氨氮、铁、锰、耗氧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检测方法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执行。
三、检测结果
检测结果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进行判定,即每份水样有一项指标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则判定为该水样不合格。根据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结果,7月份送检的20份水样检测指标全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平凉市崆峒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8月2日